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人员。
一、单位基本情况和拟招聘人数
(一)学校概况
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创办于1958年,原名“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学校”。1988年,海南建省后更名为“海南省通什农业学校”,隶属于海南省农业厅,1999年隶属于海南省教育厅,2009年12月更名为“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是我省唯一一所林业类、同时也是琼南地区唯一一所农业类全日制省属普通中等职业学校。
我校是海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海南省中职学校休闲农业生产与经营专业工作室主持人单位。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效益显著。“村官班”办学模式被教育部誉为“职业教育海南模式”向全国推广,被列为“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典型范例”;获得“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海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2023年2月被评为海南省中职学校“双优”建设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58029平方米,实训基地205436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1552.88平方米。截至2024年7月,学校在校生规模10716人(其中全日制2543人、非全日制8173人),同时与省内7所高职院校联合举办中高职“3+2”分段试点培养项目。学校结合自贸港建设和市场需求,开设了种植类、养殖类、林业类、服务类、信息类、管理类等12大类20多个特色专业。建有南圣农商旅一体化实训基地、保亭六弓鹅养殖实训基地、番阳综合养殖实训基地等三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其中,五指山五脚猪及六弓鹅获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先后与海南富友种苗有限公司等省内外80多家知名企业开展校企合作。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5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5名,管理人员0名。具体详见《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 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至2006年5月1日期间出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 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 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 失信被执行人;
(8) 现役军人;
(9) 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 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 《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其他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见附表。
(三)年龄要求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本方案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官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明确招聘的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等所需资格条件等。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官网发布公告。公示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日,共7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08:00至2024年8月28日17:00。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8月28日17:00截止报名新注册,已注册提交资料的考生可根据审核回复进行材料补充,2024年8月30日17: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考生不能再做任何修改(预留两天时间补充材料),凡是因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提交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环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栏公开招聘链接(http://www.hnnlkj.com/hnnlkj/dtgh44/
sthd/index.html)注册填写相关信息,选择相应岗位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其他形式提交的应聘材料拒不受理。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 《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3) 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等。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4)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 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 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 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 《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8) 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三)资格审查、考试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会发布一次延长公告,如仍未达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官网。
(五)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1.笔试
严格执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2号)相关规定,考试为闭卷考试,专业技术岗考试内容主要是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等。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划定,但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官网上公示3天。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具有2年(含2年)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岗位的人员须提供2年以上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并盖章。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不通过,也将取消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严格执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3号)相关规定,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情况邀请5-7名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其中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考官小组专家成员占比不超过60%。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岗位适应性等。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该岗位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按实际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前,在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最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官网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根据考试结果,由学校组织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陪同。
4.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通过外调、座谈等形式,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海南省教育厅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九)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十)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纪检办公室:0898-86623102(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教育厅人事处:0898-65343302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86624021(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