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5-23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始兴县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韶委人才〔2021〕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人才”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始兴简介  


       始兴历史文化悠久、人文底蕴深厚,是粤北第一古郡,也是联合国正式认定的“中国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素有“古之福地、粤北明珠”的美誉,是盛唐名相张九龄、明朝户部尚书谭大初的故乡。始兴区位优势明显、交通方便快捷,向北辐射赣湘至长三角,向南辐射大湾区,国道323线、220线、535线,省道244线、343线,韶赣铁路、南韶高速和武深高速贯穿全境。
       始兴生态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中国最美小城、中国生态康养胜地,荣获“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县”“中国优秀生态旅游县”“中国魅力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等国字号招牌。始兴工业提质增效、农业独具特色,拥有全省首批产业转移工业园,逐步形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办公文具、生物医药、竹木深加工等主导产业集群,拥有粤北最大的小平原,是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县、省级“菜篮子”基地县,被誉为“粤北粮仓”。
      近年来,始兴牢固树立人才优先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更加积极、有效的人才体系,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发现人才、招引人才和承接人才,持续厚植人才“沃土”、汇聚人才力量,组建县域经济发展人才(专家)顾问团,搭建南岭团队、博士工作站、名校长工作室等人才成长平台,配套人才创新创业、安居住房、旅游观光、休闲疗养等政策措施,实施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人才暖心工程,让各类人才在始兴安居乐业、成就梦想、拥抱未来!


招聘对象  


       具有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5月12日至2006年5月1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定的境外学历)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其中,在国(境)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人员,需在2024年5月16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教学类岗位报名者要求持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也可凭对应学科、学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乙以上)进行报考,但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将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县教育局。医疗卫生类岗位报名者需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应届生不作要求)。


招聘岗位  


      计划公开招聘“青年人才”23名,其中教育教学类10名,医疗卫生类10名,企业类3名。招聘岗位、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始兴县2024年第二批“青年人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薪酬待遇  

(一)教育教学类、医疗卫生类岗位获聘人员纳入始兴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二)企业类岗位获聘人员薪酬待遇按照用人企业规定执行。

(三)根据《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对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经市级认定为青年人才的,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给予人才津贴30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给予人才津贴15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应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按照省人社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2.近三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以及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韶关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6月18日17:00。
1.报考教育教学类、医疗卫生类岗位人员需登录(https://e.jxrcrsksta.com/exam?examId=134)系统,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应聘企业类岗位人员需将报名所需材料与附件3、附件4、附件5,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压缩后,按“应聘岗位类别+岗位代码+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编辑好邮件主题(如:企业类+C01+张三+中山大学+化学+研究生硕士),发送至指定邮箱。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③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扫描件;
④实习证明或工作单位缴纳社保流水;
⑤符合报名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扫描件;
⑥《始兴县2024年第二批“青年人才”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附件5,须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教育教学类、医疗卫生类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名,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旧的专业名称报名,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名。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名,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②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规定,对参加广东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之日起不超过3年,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入考核阶段后,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时需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是/否‘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及“考核结果”,并上传电子版《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纸质版扫描件。凡未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或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不予加分。

(二)资格审核

1.报考教育教学类、医疗卫生类岗位人员,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核通过。

2.应聘企业类岗位人员,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用人企业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面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始兴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教育教学类、医疗卫生类岗位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企业类岗位不参加本场次面试考试及后续招聘程序,由各用人企业自行开展招聘相关工作。
       面试时间为2024年6月23日(星期日),请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19日14:00至2024年6月22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预览效果图片仅用于报考人员核对个人信息,不能截屏作为面试准考证使用),逾期报名系统将不再开放面试准考证打印功能。具体开考时间、地点和场次以面试准考证内容为准。

      面试考场设置在始兴县辖区内,面试公告将在始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dsx.gov.cn/)统一公布,请考生及时留意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规定按时参加面试,主管单位不再另行发放面试通知书。未按面试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参加招聘考试工作各个环节,请妥善保管好有关证件。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始兴县委人才办、始兴县人社局牵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组织实施。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1张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参加体检。
       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征信情况、岗位匹配度、社会关系、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始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dsx.gov.cn/)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实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经体检、考察合格,已列入公示名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七)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用人单位同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考生服务  

       对参加面试及体检的考生在考试和体检期间统一提供食宿,对参加体检的考生提供车辆接送。对从始兴县外到始兴参加考试的考生,可提供考试来程的出行票据,由始兴县委人才办按规定进行实报实销。因个人原因放弃招聘程序任一环节的考生不享受考生服务。



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通知将在始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http://www.gdsx.gov.cn/)公告,请考生考试期间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手机、电话号码如有更改的请及时与相关招聘单位联系。

(五)本公告由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0751-3334220(县委组织部);
0751-333612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咨询:
0751-3330313(教育教学类);
0751-3313041(医疗卫生类)。

附件1:始兴县2024年第二批“青年人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

附件3:始兴县2024年第二批“青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4:始兴县2024年第二批“青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5:始兴县2024年第二批“青年人才”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



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
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