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有关规定,海南省规划展览馆2024年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规划展览馆(以下简称省规划展览馆)为省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展示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的成就和发展图景,普及规划知识;负责省规划展览馆对外接待、参观讲解等工作;负责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学术研究与交流等;负责制定全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和计划,指导各市县开展全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新闻报道和政策法规等宣传工作;负责策划并组织实施专项工作宣传活动;承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活动的服务支撑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新闻采编方向管理工作人员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人员除需具备上述(一)(二)基本资格条件外,还需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方案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hainan.gov.cn/)、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http://lr.hainan.gov.cn/)、海南省规划展览馆(http://www.hainwin.com/)官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后续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在省规划展览馆官网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环节。准考证为现场领取。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省规划展览馆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日9:00-5月8日12:00(7个自然日)。
报名邮箱:605687715@qq.com。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省规划展览馆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在省规划展览馆官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会发布一次延长公告,如仍未达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现场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省规划展览馆官网。
(三)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1.笔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别命题,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其中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比重应不低于60%。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履职基本要求等因素,分岗位科学合理设定,且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省规划展览馆官网上公示期为3个自然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省规划展览馆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海南省规划展览馆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5年以上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并盖章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开展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邀请5名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其中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规划展览馆考官小组专家成员占比不超过6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新闻采编方向。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前3天,在省规划展览馆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整个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在省规划展览馆官网公示。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省规划展览馆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省规划展览馆统一支付费用并组织在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省规划展览馆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若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可从符合条件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并按相关流程执行。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监督小组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省规划展览馆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并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监察审计处:0898-65236032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人事处:0898-65350550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联系方式
省规划展览馆咨询电话:0898-6530802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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