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4-12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关于印发<海口市从优秀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选聘任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海组通〔2016〕7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树立面向基层的用人导向,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研究,拟从我区优秀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选聘任用8名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优秀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选聘任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而树立面向基层的用人导向,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造就一支政治能力过硬、业务技术强劲、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推动党建引领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深化产城融合,提升城市品质,建设“四宜”秀英提质增效。

二、选聘任用职位

选聘任用职位8个,具体如下:

海秀镇农业服务中心岗位1个

长流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岗位1个

西秀镇农业服务中心岗位1个

石山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岗位1个

永兴镇农业服务中心岗位1个

东山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岗位1个

秀英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岗位1个

海秀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岗位1个

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3,确定拟选聘任用人员后,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由考生自主选择职位。

三、招聘对象范围

在本区范围内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即依法选举产生的现职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书记、副书记、委员)或由上级党(工)委直接任命的现职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书记、副书记),依法选举产生的现职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主任、副主任、委员)。

四、选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除具备《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中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市县(海口市)户籍人员学历可放宽到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校)。

2.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1日后出生),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1日后出生)。

3.连续任职满三年以上(任职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4.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获得年度考核“优秀”或区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表彰累计达两项。

5.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获得镇(街道)党(工)委推荐选聘任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应聘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任职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件受到组织处理的;

4.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5.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事业单位选聘任用工作按发布选聘信息、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选岗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信息公布

选聘信息印发各镇、街道,同时在秀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xyqzf.haikou.gov.cn/)上向社会发布,发布7天。

(二)组织报名

1.应聘人员必须由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海口市秀英区从优秀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选聘任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1,请下载后填写完整、粘贴照片);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专及以上学历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有二维码标识);

④户口本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⑤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⑥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详见附件2,必须由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

⑦现任职务证明,任职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请提交任职证书或任命文件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⑧近两年连续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结果证明。请提交年度考核表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上午9:00至4月26日下午17:00(注:周末、节假日期间不报名);

4.报名地点:海口市秀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会议室(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4号);

5.报名者应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任职资格。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要求

各镇(街道)负责先对参加选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后报区选聘任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选聘人数与报名参加选聘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后,可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聘任用职数。经资格审查确定的选聘职位与合格人员通过秀英区人民政府网、区、镇(街道)、村(社区)公告栏张榜公布,资格条件的初审应当在报名结束后10天内完成。

(四)准考证发放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均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的为准;

(2)笔试形式: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3)笔试内容:重点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4)注意事项:竞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可;

(5)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示时间5天;

(6)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入围面试的考生,面试前由区选聘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于面试前3天在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最终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末位相同的,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出现相同,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于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选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由区选聘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2.考察

根据体检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区人社局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不少于2人)。

考察内容:一是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二是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进入个人档案。

(七)提出拟选聘任用人员

区选聘任用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任用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区选聘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公示及选岗

拟选聘任用人员在秀英区人民政府网、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择岗程序。根据分数优先选择单位的原则,每个报考岗位均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意愿选择工作单位及岗位,如综合成绩同分者,以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选择,如笔试成绩同分,则由区选聘任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定。

(九)审批聘用

拟选聘任用人员公示后若无影响聘用问题,依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录用,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选聘任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期间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一经聘用,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六、工作要求

本次选聘任用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问题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加强内部监督,防止和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确保选聘任用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秀英区选聘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518044514,0898--68658586,31170303

电子邮箱:xyqrsj@haikou.gov.cn

(所有电话咨询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列表:

附件1:海口市秀英区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选聘任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附件3:海口市秀英区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选聘任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