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居工作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琼民发〔2022〕6号)相关规定,为充实临高县皇桐镇红专居工作人员队伍,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效率,我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红专居工作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程序、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临高县皇桐镇红专居工作人员5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临高县户籍人员;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5年12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遵守宪法和法律;
6.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和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共7天。(注: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17:00,逾期不受理;
2.公开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咨询电话:0898-68553303
3.网上报名系统链接:
报名要求:应聘者根据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k.zegongyi.com/index.php/exam/?EXAMID=5994),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以下报名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超2MB);
①《临高县皇桐镇2023年公开招聘红专居工作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附件1并由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图片);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③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④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应届生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证明(盖章));
⑤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附件2);
⑥其它省、市、县在编在岗人员须征求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32696800
4.开考比例:考试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合格确认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名额。
(三)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临高县皇桐镇人民政府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名单,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真实或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后立即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每个阶段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考单位视笔试成绩划定,但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注意事项: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材料不全、相关主要材料信息不符,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或自行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3.面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面试人选为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合格人数1:3比例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拟招聘人数与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面试。末位同分者,均入围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将于面试前5天向社会公布。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小组面试。
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五)考试综合成绩公布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序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完成。
(六)体检和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后续加试成绩确定。待体检合格后,考察工作由临高县皇桐镇人民政府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表现等等。自愿放弃考察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明确放弃的应聘岗位、原因等,由本人签名。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空缺的名额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影响聘用情况的问题,待问题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问题核查期间暂缓聘用。为维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逾期举报不再受理。举报电话:0898-28492489(临高县皇桐镇人民政府)。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临高县皇桐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报临高县人社局备案。应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即签订用工合同。被聘用人员与临高县皇桐镇人民政府签订用工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终止用工合同。新聘用人员基础工资为居工作人员同岗位人员的85%,约4200元/月。综合补贴和年终奖励参照居工作人员同岗位人员标准发放,并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于正式签订合同当月起执行。居工作人员薪酬待遇随岗位调整进行调整,若上级有关部门对新聘居工作人员综合补贴和年终奖励进行调整,以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五、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执行回避制度。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利害关系的情形,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的情形,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898-28492489(临高县皇桐镇人民政府)
网上报名电话:0898-32696800
报名咨询电话:0898-68553303
六、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