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1-08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工作部署,围绕“椰城优才 智汇海口”招才引智活动,进一步加大我市审计系统引才力度,结合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海口市审计局2023年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海口市工程项目审计中心隶属海口市审计局,是财政经费全额拨款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文件规定,经报海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准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岗2名(详见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4.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其中岗位2如具有造价工程师(一级)执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5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或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7.具备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8.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未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南日报》、市人社局网站、市审计局网站以及相关平台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10个工作日。

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以上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8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37,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3.报名要求: 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口市审计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见附表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以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的,需提供交纳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社保的凭证(计算工作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属于在职人员的,还需要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进入规定系统按照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不按要求提供不予受理。参加面试之前,需补交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市审计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审计局网站等平台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7)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则需要向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考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海口市审计局网站公布名单。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社保卡);

(2)户口本;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术资格证书;

(4)本人近期证明1寸免冠证件照片;

(5)学历认证书;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有二维码标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7)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3);

(9)《海口市审计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由本人填写完整并签名贴照片)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市审计局网站等平台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海口市审计局网站等平台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则需要向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市审计局网站等平台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含)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地点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审计局网站等平台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局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市审计局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累计就业时间不超过1年的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纪委监委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898-65343865

报名监督方式: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5栋3楼市审计局办公室3024室 联系人:何先生  监督电话:0898-68723010

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12:00   14:30-17:30


附件:1.海口市审计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岗位信息表

2.海口市审计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同意报考证明

4.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5.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6.2022年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

附件列表:

附件1:海口市审计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海口市审计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4: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附件5: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附件6:2022年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