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我市“椰城优才 智汇海口”招才引智工作部署,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延揽,不断壮大中心院前急救队伍,根据中心院前急救、医疗保障和医疗转送工作开展的需要,我中心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合同制院前急救医师2名。为结合实际做好招聘工作,制定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招聘院前急救医师2名,从事院前急救转运、紧急医疗救援、医疗保障、医疗转送等工作。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薪酬待遇与现有编制外相应岗位人员待遇相同。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热爱院前急救事业,心理素质稳定,能够胜任院前急救工作。
5.院前急救医师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含)以下,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急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详见岗位信息表)。
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发布,信息公布时间为7天,自2023年8月28日— 2023年9月3日。本次招聘后续相关公告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本次报名以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招聘信息公告的网站,下载《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简历登记表》填写后和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封面及内页)、执业资格证(封面及内页)原件及复印件,到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372号海口市120急救中心4楼人事科(410室)提交报名资料,登记报名登记表,并签订《考生承诺书》。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招聘信息公告的网站,下载《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简历登记表》填写后和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封面及内页)、执业资格证(封面及内页)原件的扫描件,以“应聘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hk120zhp@163.com邮箱。参加考试时登记报名登记表,对报名材料进行签字确认,并签订《考生承诺书》。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1日17:30。(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1日17:30,之后报名的无效。)
3.报名要求。考生签订《考生承诺书》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未按时提交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中心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开考。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公布,并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各为100分,其中按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面试内容:相关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等。如招聘岗位未达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按各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中心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岗位名额,中心视情况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中心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材料复审,并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空缺岗位,中心视情况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1.确定拟聘人选。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中心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报市卫健委备案。
2.公示。拟聘人选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方式
公示期满后,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由市120急救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1、严格执行本招聘工作方案;
2、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
3、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4、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
5、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
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椰海大道372号海口市120急救中心410室人事科,咨询和投诉电话:0898-3663380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1.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招聘合同制院前急救医师岗位信息表
2.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