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8-14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加快发展我区义务教育事业,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我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制教师18名,安排在我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现结合我区教育工作的实际,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取的原则,以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为考察重点,通过考试和考核,真正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区教师队伍,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区教育稳步发展夯实基础。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招聘海棠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计18名(详见附件1)。

(一)初中教师(8名)

数学教师1名,语文教师2名,英语教师1名,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物理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

(二)小学教师(6名)

数学教师5名,语文教师1名。

(三)幼儿园(4名)

园长1名,副园长3名。

(四)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薪酬待遇。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须遵守海棠区教育局和聘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如聘用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须接受高职低聘。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1.A类岗位:仅面向截止至发布公告之日在本市基层服务满5年且在海棠区公办中小学任教满2年(幼儿园副园长具有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且在幼儿园工作满5年)及以上,现仍为海棠区在岗编外教师,共计3名。

2.B类岗位:仅面向2023年师范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共计4名。

3.C类岗位:面向全国招聘,具有在中小学任教满2年(正副园长具有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且在幼儿园工作满5年及以上经历的,以社保清单缴纳情况为准)。共计11名。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符合本公告及《三亚市海棠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需求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所注明的资格条件。

(五)A类岗位的报考人员,指截止至发布公告之日在本市基层服务满5年且在海棠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满2年在岗编外教师。

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7年8月17日至2005年8月16日期间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六)B类岗位报考人员,指2023年师范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且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者;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年龄18周岁至25周岁(即1997年8月17日至2005年8月16日期间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即1992年8月17日至2005年8月16日期间出生)。

(七)C类岗位报考人员,指具有在中小学任教满2年(在幼儿园工作5年及以上经历的,具有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以社保清单缴纳情况为准)。

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即1992年8月17日至2005年8月16日期间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7年8月17日至2005年8月16日期间出生)。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所有报考者须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中小学教师(幼儿园)资格证。

(十)具有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十一)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十二)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6.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10.师德师风一票否决人员;

11.海南省在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招聘公告将通过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三亚市教育局网站、海棠发布、海棠教育发布公众号等宣传渠道上发布信息,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海棠教育发布公众号公示(布)。

(二)网上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9:00-2023年8月23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309)请应聘者登录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三亚市海棠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需求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均扫描件上传,大小不超过2MB):

(1)《三亚市海棠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附件4,报考人承诺栏必须本人亲笔手写签名并按指纹,贴照片拍照扫描上传)及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1寸jpg格式);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学位证);

(4)相应学科所须的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

(6)报考A类岗位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7)报考B类岗位符合“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条件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核合格证明);

(8)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社保缴纳清单;

(9)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0)报考人员属留学回国的和在香港、澳门、台湾取得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资格复审时备查)。

(11)报考人员属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和特岗教师须在报名表上的所在单位及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栏里做意见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4);

(12)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范围为全国,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查询结果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结果,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

(13)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详见附件5);

(14)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材料。

(三)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8月23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3年8月23日17时准时关闭,2023年8月23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3年8月23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由三亚市海棠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

3.报名后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数的,则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招聘计划名额或将招聘计划名额调整至其他岗位。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项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为百分制,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①教育公共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专业基础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③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查询笔试成绩

①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

②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海棠教育发布公众号公示。

2.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名单。

(1)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岗位在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确定入围面试。

(2)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3天内,因考生书面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3)拟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以公告为准。

(3)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如下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整理提交,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材料顺序为:

《三亚市海棠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毕业证(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学位证);

相应学科所须的教师资格证书;

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

报考A类岗位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报考B类岗位符合“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条件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核合格证明);

报考C类岗位的,须提供社保清单缴纳;

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考人员属留学回国的和在香港、澳门、台湾取得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资格复审时备查);

报考人员属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和特岗教师须在报名表上的所在单位及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栏里做意见并加盖公章;

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材料。

(4)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或缺少相关材料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5)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海棠教育发布公众号公布。

4.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采用现场教学和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5.考试成绩排名

以考生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需进行加试的,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靠前在拟聘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成绩排名靠后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考生如不按要求参加体检和考察则视为放弃聘用和递补资格。

1.体检

(1)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经费由考生个人支付。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招聘工作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方面的情况。未能按时提供考察材料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等候递补对象中递补。

(六)岗位选择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通知入选人员选择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岗位选择按类别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到场选岗或自愿放弃选择权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择岗当天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会议,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择岗结束后,若出现空缺岗位,已确定学校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变动。

(七)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海棠教育发布向社会公示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新聘用人员须在用人单位(学校)服务5年的服务期限(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离学校的申请。任职期间不服从区教育局和学校的工作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七、其他事宜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次招聘专业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见附件3)。

(三)本招聘公告由三亚市海棠区编制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38888075

监督电话:0898—38888070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66738761、66502026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注:节假日期间不予咨询,敬请谅解)




附件列表:

1.附件1:三亚市海棠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汇总表

2.附件2:三亚市海棠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需求情况统计表

3.1.附件3.1.目录一: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3.2.附件3.2.目录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4.附件4:三亚市海棠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

5.附件5: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