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工作部署,围绕“椰城优才 智慧海口”招才引智活动,大力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延揽计划,进一步加大我市交通港航系统引才力度,建立与自贸港建设相适应的干部队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面向全国招聘下属事业单位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海口市港航管理处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9名(详见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5.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即1987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即1982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
6.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务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6)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官网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8日(7天)。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均按规定在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网站公告。
(二)组织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考生报考后应及时关注和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逾期不受理。
2.报名链接: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21
3.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9:00至2023年7月26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4.报名要求(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2)《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下载完整填写,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图片);
(3)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必须一致;
(4)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
(5)毕业证、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学历认证材料(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7)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8)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附件3);
(9)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后上传图片,附件4);
5.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考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2023年7月26日12:00以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7月26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应于2023年7月26日17:00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3年7月26日17:00前关闭。
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向社会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小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网站发布。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网站。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等。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个人放弃考试。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合格分数线及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网站公布。
2.面试资格复查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报名材料的相应原件进行复查。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学历和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同意报考证明、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等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经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官网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应变处置、语言表达、计划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协调能力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从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官网公布。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八)拟聘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人社局核准。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人社局出具的聘用核准通知书向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累计就业时间不超过1年的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本次招聘工作受市人社局指导,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事项由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898-68724457
监督电话:0898-68722147
(所有电话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列表:
附件1: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