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综合执法支队隶属于市应急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是从事综合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船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船员39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三沙市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船员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除岗位需求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外,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
6.服从岗位调配;
7.符合具体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至2023年5月22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实际操作、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2023年6月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自行登陆海南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gk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270)进行报名,逾期不受理。
招聘后续相关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海南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gk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270)。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名后应及时报名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联系方式的畅通。
4.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参考岗位条件和专业等情况进行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上传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合成一张);
(3)户口簿本人页;
(4)毕业证;
(5)船员服务簿、适任证书等;
(6)有效的海船船员健康证书;
(7)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可在确定聘用前单独提供);
(8)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工作证明等);
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200KB)。
(二)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3年6月5日下午17: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3年6月5日下午17:00准时关闭。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和打印准考证等有关事宜,将在海南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gk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270)公布。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及实操部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技术能力。面试部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实际运用能力等。考生需持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和通知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成绩采用100分制。主要包含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航海专业素质及其它应知应会的知识。
3.资格复审:考生应带上应聘材料的原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4.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成绩采用100分制。
5.实操考试:专业技术船员参加实操考试,实操考试方式和地点另行通知。实操考试成绩采用100分制。
6.综合成绩计算:所有考核结束后,专业技术船员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实操考试成绩占40%统计总成绩。所有招聘岗位人员按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程序人选。
(五)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违法犯罪记录等内容进行必要的审查,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所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保密考试
组织拟聘用人员学习保密规定,并进行闭卷考试。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按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公示。
四、聘用手续、待遇
聘用人选确定后,按规定与第三方人力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实际工作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按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进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有关说明
1.对招聘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如《船员适任证书》、《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等)应在入职之前取得。部分岗位若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证书,应提交相关培训、考证等证明材料。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三沙市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解释。
5.三沙市综合执法支队咨询电话:13976612883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5810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