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2〕2号)及《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2〕3号)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一、单位情况简介
我校始创于1980年,时为海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学。1986年更名为海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1995年与海口市城西中学合并,升格为省重点中学,归属海口市教育局管理。1997年,归属省教育厅直接管理,成为省直属重点中学。2002年被评为海南省一级学校,2003年启用灵山校区(现江东校区)。2005年高中年级整体搬迁至灵山校区(现江东校区),形成一校两地、初高中分开办学的格局。2006年升格为海南省一级甲等学校,为首批省一级甲等学校。2009年开始,归属海南师范大学管理,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建校四十三年来,牢记“学做人、会读书、勤锻炼、勇拼搏”的校训,秉承“艰苦创业、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精神,走出了一条具有附中特色的发展之路。学校目前拥有龙昆南校区和江东校区两个校区,龙昆南校区位于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内,江东校区坐落南渡江畔。龙昆南校区主要办初中,江东校区拥有高中和初中实验部。龙昆南校区现有20个班969人。江东校区现有初中实验部12个班630人,高中40个班1910人,整个江东校区2540人。两个校区共有3509位学生。目前在编在岗教职工316人,专任教师296人,其中特级教师3人,正高级教师2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5人,省级骨干教师32人,市县级骨干教师58人,高级教师120人,高级职称教师占全校教师的40.5%。经过几代附中人的艰苦奋斗,我校办学条件日益改善,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尤其是2017年第三次创业以来,在省外名校强势入驻、市县政府采取有吸引力的措施保留优质生源和大力奖励高考优秀学生的情况下,我校实现了逆势上扬。高考成绩稳中有升,保持连年上升态势。高考成绩综合评价位居全省前茅,提高率遥遥领先。
二、拟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
1.拟聘岗位及人数
数学教师6人,体育教师1人(游泳方向)。
2.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注:应届毕业的公费师范生及委培、定向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②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③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④非地方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⑤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⑥现役军人,或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⑦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⑧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
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⑩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3年4月在海南师范大学网站、省人社厅网站、海南自贸港招聘网、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统一发布公开招聘公告,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公开招聘教师。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hsfz.hainnu.edu.cn)发布招聘报名端口,应聘人员点击报名端口后进入按要求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共7天,即2023年4月25日8:00至5月1日24:00。
3.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只限报考1个岗位;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在面试前复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报名表(收原件,彩打,附照片,考生本人须在报名表右下方签字);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学历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普通话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供承诺书,承诺2023年7月10日前取得对应学科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3)现场评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试环节;
(4)资格评审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前资格评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5)入围体检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结束前,不得再报考其它事业单位,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纳入我校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我校相关学科。
(6)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1.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的形式、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
考试范围:本学科专业知识,时间60分钟。
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要求
应聘者凭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考前发放)到指定考场进行笔试。开考15分钟后,不再允许迟到的应聘者进场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当天23:00前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但不得低于本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数。
2.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的确定
各岗位面试对象按照招聘岗位数比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如果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以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为准。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网站公布。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3)面试方式及内容
课堂教学和答辩,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和面试题目,准备时间20分钟,课堂教学15分钟,答辩5分钟。
(4)面试的组织工作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网站在公告笔试成绩同时发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进入体验和考察环节。面试工作结束当天23:00前,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单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在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学校安排纪检监督人员陪同在同级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核实“三龄两历”等情况,并形成考察报告。因考察不符合要求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单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以及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海南师范大学审批同意后,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上进行公示(7天);需要递补的,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因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单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提交三方就业协议及报到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本人已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并报到,于指定时间内到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办公室报到,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学校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学校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向学校说明并回避。
(二)公开招聘及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对公开招聘及考核招聘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海南师范大学和学校两级纪检部门对公开招聘及考核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三)发布公开招聘及考核招聘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各环节的成绩(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号 )、《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发 [2021]38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察的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在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监督或投诉电话:0898-65805963(工作时间接听,只接受问题线索反映,不接受岗位信息咨询)。
五、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硕士研究生以上”即含硕士研究生学历。
(二)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法或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六)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自行留存。
(七)招聘信息查询途径
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hsfz.hainnu.edu.cn)
微信公众号:“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八)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7号。
邮编:571126
联系电话:0898-65728088、65728566
监督电话:0898-65812545
附件: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面向2023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