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渠道引进人才,进一步加大我市教育引才力度,加强教育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决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人数和待遇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共计招聘教师76名,具体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国内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专业学科教师资格(毕业时必须取得毕业证书、要求具备的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中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复审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3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在公示发布前,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合格的可以报考)。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 2023年应届毕业生,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3.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报考的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不给予办理录用手续。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若不能提供的,须就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资格。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须提供雅思考试6分或托福考试80分及以上成绩单。
4.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31日之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每个考点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及网址
(1)西南大学考点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下午17:00至3月15日下午17:00;
报名网址:
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016
(2)华南师范大学考点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下午17:00至3月19日下午17:00;
报名网址:
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017
(3)海南师范大学考点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下午17:00至3月22日下午17:00;
报名网址:
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018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务网络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应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当日下午17时关闭考点网上报名系统后,不再受理报名。
3.提交材料
(1)《文昌市教育系统“百场万岗”2023年校招活动岗位报名表》(附件2:下载后完整填写,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
(2)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必须一致;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4)毕业证、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成绩单(需有院系或教务处公章)、教师资格证书及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本人需提交承诺书(附件4)。
(5)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6)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并扫描上传);
(7)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责任自负,考生应保存好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材料缺失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
注:A.考试综合成绩列入考察人选的需提交“无犯罪记录”书面承诺书;
B.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局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报名截止当日下午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报名截止当日下午17时准时关闭。
3.招聘小组办公室依据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4.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文昌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考场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密切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的,请按防控要求妥善安排行程,以免耽误后续招聘环节。
1.笔试
(1)笔试方法: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公告。
(4)注意事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时间以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进入考场,缺一不可。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所在考点及通过文昌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面试资格复审及时间
(1)设立资格复审点。考生按照公告要求,备齐报名表、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应聘材料由本人到所报考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各考点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安排如下:
A考点:海南师范大学,资格复审时间:以发布公告为准。
B考点:西南大学,资格复审时间:以发布公告为准。
C考点:华南师范大学,资格复审时间:以发布公告为准。
以上时间、地点及招聘岗位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enchang.hainan.gov.cn/)或海南省文昌市教育局网站。
(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计划录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所在考点及文昌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考生须提供的材料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其中原件供复审人员验证,交留复印件。
A基本材料
报名表(彩色打印,附照片、收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或教务处公章)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复审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前置学历学位(如本科学历和对应学历的学位证书)。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附件4)。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附件4)。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就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提交承诺书(附件4)并接受资格复审;未毕业的,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其他要求
A.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B.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C.现场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试环节;
D.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E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4.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实际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另行公告,不按时及不按相关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公告。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参加面试。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所在考点及文昌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5.综合成绩计算和公布
(1)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和50%的比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 分。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考生综合成绩通过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enchang.hainan.gov.cn/)向社会公布。考生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六、拟聘人选
根据考生各自报考的岗位,以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拟聘人选。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确定),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七、签订就业协议
(一)拟聘人员按招聘方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随身携带的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交由指定地点工作人员核实并签订协议。
(二)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拟聘人员,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需网上签约的拟聘人员,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完成签约。各用人单位要及时完成三方就业协议的签订工作。
(三)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后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八、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拟聘人员的体检、公示按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enchang.hainan.gov.cn/)进行公示。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经招聘工作小组审议后,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
九、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文昌市教育局报到,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材料不全者取消录用资格,三方就业协议同时终止,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安排在我市所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享受我市事业单位教师工资待遇。
(三)聘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享受我市出台的相关人才政策。
十、其他
(一)本公示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公示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八)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复印件不予返还。
(九)考生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都应按照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及行程安排,对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参加招聘各环节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其他未尽事宜,以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文昌市教育局网站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0898-63220821,监督电话:0898-63222249,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36382793、0898-36382881。
附件:
附件1-1:文昌市教育系统“百场万岗”2023年校招活动岗位表(西南大学)
附件1-2:文昌市教育系统“百场万岗”2023年校招活动岗位表 (华南师范大学)
附件1-3:文昌市教育系统“百场万岗”2023年校招活动岗位表 (海南师范大学)
附件2:文昌市教育系统“百场万岗”2023年校招活动岗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