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2-14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学科和年龄结构,促进师资提质增量,推动全区教师队伍持续健康发展,我区决定202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制教师84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努力打造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较强的“好教师”队伍。通过公开招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要求,坚持“双向选择、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好招聘工作。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4人。所有岗位均为我区事业编制岗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人员须遵守教育主管部门和聘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如聘用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须接受高职低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服从组织安排,自愿服务天涯区教育事业。

(三)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学科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本公告及《2022年三亚市天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六)应聘教师岗位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普通话需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已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并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可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和2021届和2022届高校毕业生,受疫情影响而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于上述“先上岗后考证”的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2月16日至2004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报考基层学校幼儿园的或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6年12月16日至2004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特级教师、国家级与省级骨干及学科带头人等,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即1971年12月16日至2004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年龄以二代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九)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报考时应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十)2022届海南省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十一)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9.海南省在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10.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公告将通过三亚市天涯区教育局信息公开专栏、“天涯教育发布”“天涯区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上述平台公示(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6日09时-2022年12月22日12时;

2022年12月16日09时至12月19日09时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显示各招考职位报考人数等情况,12月19日09时之后,不再显示各招考职位报考人数。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会影响资格审查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4776

3.网上报名包括提交报名表及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必须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或PDF格式,大小不超过2MB),原件资格复审时备查。

(1)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2022年三亚市天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附件2并本人签名后上传);

(2)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毕业证;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教师资格证。应聘教师岗位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属于“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上传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

(6)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语文学科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7)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8)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本人签名后上传);

(9)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报考时应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10)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11)园长岗位还需提交公告附件1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具有一级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2)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所提供联系方式(电话、邮箱)必须保持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通或无人接听,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有关当事人严肃处理。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2年12月22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2年12月22日17时准时关闭,2022年12月22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2年12月22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资格初审和准考证打印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天涯区教育局将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以三亚市天涯区教育局信息公开专栏、“天涯教育发布”“天涯区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为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初审由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者,方可按照规定时间登陆系统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3.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相应调整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岗位招聘条件并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四)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形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内容: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等知识内容。学科专业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4)评分办法笔试满分为100分。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笔试结束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同分者,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

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三亚市天涯区教育局信息公开专栏、“天涯区人社”微信公众号、“天涯区教育局”公众号等平台公示。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天涯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属于“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毕业证、学信网材料、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承诺书、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报考时应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报考材料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未如期到现场如实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递补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3.面试工作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有关事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以“天涯教育发布”“天涯区人社”等微信公众号公示(告)为准。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包括试讲及结构化答辩。

(3)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列入拟入围体检人员。    

(五)考试成绩排名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同一岗位有2名及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以三亚市天涯区教育局信息公开专栏、“天涯教育发布”“天涯区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拟确定为参加体检应聘人员需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由天涯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天涯区教育局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列入考察名单。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天涯教育发布”“天涯区人社”等微信公众号公布。

2.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资格复查。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在“天涯教育发布”“天涯区人社”等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在公示期间,若因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招聘情况提交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规定程序研究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的各项纪律规定。

六、防疫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行,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海南省三亚市的疫情防疫相关规定,在考试期间自觉遵守当地的疫情防疫相关规定,并做好个人防护。

七、注意事项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材料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公告的内容由2022年三亚市天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三)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四)咨询电话:0898-88343009(陈老师)

监督电话:0898-88341862(孙老师)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1、66755313

附件1:2022年三亚市天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2年三亚市天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1:目录一: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doc

附件3.2:目录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附件3.3:目录三: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doc

附件4:考生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