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2-02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应对疫情防控院前急救转运和日常急救任务等工作需要,结合人员流动实际情况,我中心现面向社会紧急招聘院前急救医师3名,院前急救护士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招聘院前急救医师3名,从事院前急救转运、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招聘院前急救护士3名,从事院前急救护理和120调度指挥工作。以上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薪酬待遇与现有相应岗位人员待遇相同。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热爱院前急救事业,心理素质稳定,能够胜任院前急救工作。

5.院前急救医师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含)以下,即出生时间为1986年12月1日(含)后出生,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急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6. 院前急救护士岗位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1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7.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从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6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8日17:30,之后报名者无效。

2.本次报名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招聘信息公告的网站,下载《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简历登记表》填写后和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封面及内页)、执业资格证(封面及内页)原件的扫描件,以“应聘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hk120zhp@163.com邮箱。

3.报名要求。参加面试考核时应聘人员需登记报名登记表,对报名材料进行签字确认,并签订《考生承诺书》,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考核,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退还。因疫情管控等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考核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中心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开考。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公布,并通知参加面试考核。

(四)考核

根据《海南省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琼卫应急〔2021〕5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需要,本次招聘岗位以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面试考核方式:资格审查合格后,中心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岗位所需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各岗位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拟录用对象。面试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体检,取消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参加,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成绩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中心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材料复审,并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空缺岗位,可视情况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拟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在中心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岗位,可视情况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1.确定拟聘人选。根据面试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中心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2.公示。拟聘人选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方式

公示期满后,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由市120急救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应符合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2.在面试考核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或社保卡)、健康码、行程码、阴性核酸检测结果报告,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为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参加面试考核的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自备),除身份确认环节及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报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确认身份、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防疫工作以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政策为准,请报考人员留意公告。

四、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1、严格执行本招聘工作方案;

2、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

3、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4、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

5、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

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椰海大道372号海口市120急救中心410室人事科,咨询和投诉电话:0898-3663380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招聘院前急救人员报名登记表

海口市120急救中心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招聘院前急救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