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选拔海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核心服务机构的通知》(琼中小企办〔2018〕25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小企业“深化服务,助企腾飞”专项行动的通知》(琼中小企办〔2018〕36号)文件精神,推动2018年中小企业“深化服务,助企腾飞”专项行动顺利开展,鼓励和引导核心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提升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服务水平,海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开展中小微企业财税代理帮扶专题行动,现将有关专题行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海南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规范,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政策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企业类型认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重点支持方向
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财税代理帮扶服务:包括财税培训、财税代理、财税咨询等。
三、服务要求
(一)甄选60家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缴纳社保人员在15人次以上,且有独立的财务人员,具备一定企业规模的高成长型企业,全额补贴一名财务人才参加海南省企业经营管理财务专业相关人才培养计划;
(二)培育100家经营时间一年以上,缴纳社保人员在5人次以上,具备发展潜力的企业,给予财税代理一年费用全额减免,减免内容包括财税咨询服务、财税代理服务;
(三)培育1000家经营时间在一年内,缴纳社保人员在5人次以下的初创型企业,给予财税代理一年费用50%的减免,减免内容包括财税咨询服务、财税代理服务。
四、申报流程
(一) 申报形式。有服务需求、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请登录“海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0898sme.com/)首页轮播图找到“中小微企业财税代理帮扶的通知”链接,下载填写申请中小微企业财税代理帮扶相关材料,并盖章扫描,报送至省中心邮箱:hnszxqy@126.com。
(二)首批申报时间: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31日
(三)资格审查。海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组织专家按“先报先审、评审排名”的原则审核企业申报的材料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对应的支持。
(四)组织实施。此次行动按照“机构申请,中心委托”的原则,由海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委托的第三方核心服务机构负责实施,省中心负责监管合同及实施过程的真实有效性。
(五)签订合同。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由核心服务机构、企业与省中心签订三方服务合同。
(六)考核评价。海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对此次行动进行全程考核评价监督,对未能达到要求的或发现服务合同有恶意串通、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被委托核心服务机构相关资格,作为不良信用记入服务档案,3年内不可再次申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宣传推广。各平台、服务机构、商会协会及有关单位要积极宣传政策,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联系人:郑惠丝
联系电话:0898-31965295 0898-32698191
联系手机:18808986529
附件:财税代理帮扶申请表
海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