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6-29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进一步完善教师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2018年高中学科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屯府办〔2018〕134号)精神,2018年屯昌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40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4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岗位一致。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明(具体格式见附件6);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属于在2018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教师资格证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4)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5)年龄在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6)在编教师和服务期内“特岗教师”,报考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7)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

 2.应聘人员有过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理的,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失信人员;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2日9:00至7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2018年屯昌县高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ks.hnrczpw.com/ks2015/loginready.asp?ksid=448b0a2f5569ca7c91c5537ed533d077)进行报名。(报名系统的使用,详见附件2和附件3) 

     3.报名提交电子材料:

  (1)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2)毕业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明);

  (3)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人员属于在2018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教师资格证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4)普通话等级证书;

  (5)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6)在编教师和服务期内“特岗教师”,报考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由2018年屯昌县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屯昌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岗位拟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1. 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由2018年屯昌县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2.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招聘学科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选。学科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提供《2018年屯昌县高中教师公开招聘人员思想表现鉴定及计划生育审查表》(附件4)及《2018年屯昌县高中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表》(附件5),逾期不提供以上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入围人选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评委现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养和学科教学基本功。 

(3)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5)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3.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两名以上考生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进入政审人选;若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两名以上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由2018年屯昌县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以笔试形式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进入政审人选。综合成绩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政审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范围人选,进入政审人选在指定时间内提供考生个人档案及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等原始材料。

2018年屯昌县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入围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由2018年屯昌县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体检

2018年屯昌县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体检人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由2018年屯昌县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政审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

(七)确定聘用人员

1.公示期满后,由2018年屯昌县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选择学校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由拟聘用人员自主选岗。

2.由县教育局按程序办理聘用人员入编手续。

3.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上岗,逾期未报到上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

5.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合同期内不得提出离职和调动申请。

6.被聘用教师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相关情况说明及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关于严肃招聘纪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38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等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其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

(三)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涉及与本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四、本工作方案未尽事宜由2018年屯昌县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潘家帆,联系电话:67819116,监督电话:67815124。

附加:1.2018年屯昌县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2.2018年屯昌县高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使用说明.docx

3.2018年屯昌县高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指南.docx

4.2018年屯昌县高中教师公开招聘人员思想表现鉴定及计划生育审查表.doc

5.2018年屯昌县高中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表.doc

6.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模板).doc

屯昌县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