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6-11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8年海南省澄迈县特殊教育学校计划招聘9名专任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2018年海南省澄迈县特殊教育学校计划招聘9名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具体岗位为:特殊教育专业聋教育方向教师2名,特殊教育专业培智教育方向教师3名,儿童康复专业教师2名,体育专业教师1名,心理学专业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如为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所有科目的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所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一致。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6.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7.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海南生源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9、澄迈县在编教师和尚未入编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6月6日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公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时间和地点。

招聘时间:6月23日至6月25日;

报名时间:6月23日上午8:30-11:30;

面试时间:6月24日上午8:30;

报名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提交材料的形式进行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澄迈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需张贴近期1寸免冠彩照)、身份证、大学学业成绩、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本人简历、获奖证书、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生源条件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形式进行,评委现场打分并当天张榜公布成绩。

(五)录用办法。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县教科局、澄迈县特殊教育学校、毕业院校和应聘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聘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纳入公办教师编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享受当地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有关说明

(一)招聘工作由县政府办牵头,县教科局、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和澄迈县特殊教育学校等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二)不收取考生报名费,招聘所需工作经费由县财政负担。

(三)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方便考生登录查询,联系电话:0898—67620580。

报名表下载网址:http://www.chengmai.gov.cn/zhengwu_read.jsp?id=99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