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名额。根据法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书记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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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法院工作,乐于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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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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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书记官专业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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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操作软件,有较强的文字理解能力和归纳能力,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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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在21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至199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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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籍户口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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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健康。
四、报名。1.报名者须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院校毕业生注册学生证)等翻拍成电子照片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报名者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连同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电子照片提交至报名电子邮箱。
2.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6月4日。报名材料发送zgs26692608@sina.com。
五、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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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现场提问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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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书记员的参加电脑听打及看打两种方式测试。听打、看打各测试十分钟,经十分钟整理交卷。其成绩按电脑听打测试、看打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权重比例40%、30%、30%计算总分,以总分高低确定招聘对象。
六、聘用。确定聘候选人员,试用期两个月。根据试用期表现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用,录用人员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资及其他待遇。试用期月基本工资为2600元(含高温补贴)。正式录用后按本院在职聘用制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其他待遇参照在职聘用制人员标准执行。
八、咨询电话:26692609、2669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