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直属企业——海南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层队伍建设,加快推动社有企业改革发展,提升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水平和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省公开招聘海南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1名副总经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海南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对目标行业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根据集团发展战略目标,结合集团资源保障能力,织做好集团投资战略规划的编制、实施和持续优化工作。
(二)负责拟投项目的考察、调研、筛选等工作,组织起草项目尽职调查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撰写项目分析报告及投资建议书等相关材料,为集团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负责集团批准项目的落地实施,组织办理相关手续,推进项目建设与运营,加强日常管理,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
(四)负责已投项目实施效果的后评价工作,组织拟定评价报告,并根据项目后期经营情况,组织制定项目投后管理策略与方案。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品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三)专业能力。熟悉“三农”行业宏观经济政策及项目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熟悉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等农业领域,生产经营工作经验丰富,能高效完成本岗位工作;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与市场敏锐度;具备一定的行业研究能力,能够指导团队进行深入的行业研究。具有专业咨询机构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年龄条件。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两岁;
(五)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投资、金融、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六)工作业绩。具有累计3年及以上大中型企业集团投资部门运营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五年以上项目投资或资本运营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如具有国有大型企业投资工作经验,尤其是政府资金申报、投资、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七)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四、相关待遇
薪酬面议。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履历业绩分析、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六、报名时间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8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以通过海南自贸港招聘网、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官网,下载《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面向全省公开招聘海南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写好个人有关信息,将报名表、身份证(双面)、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职称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各类表彰荣誉等资料扫描件形成一个单独文件(PDF格式,不压缩),发送至报名邮箱23801953@qq.com,邮件及PDF文件标题格式为“应聘者姓名+联系方式”。
(二)资格审核
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初步审核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现场提交或邮寄到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办公室(组织人事)(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43号旅游文化大厦附楼304室,邮编570204)。
报名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履历业绩分析
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履历业绩分析,经过研究比选后,择优提出拟招聘的意向性人选,并与本人面谈沟通。根据研究比选、征求意见和面谈沟通等情况,提出初步建议人选。
(四)组织考察
确定建议人选后,对建议人选的政治标准、违纪违法、道德品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与岗位适应程度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若无影响任职的情况,则不再考察其他人选;若存在影响任职的情况,则考察第二意向人选,以此类推。
(五)研究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经统筹考虑、比选择优后,报省社党组会研究决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
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审议通过拟聘人选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供销合作社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推荐和聘用。
海南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实行首任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海南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聘用者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任手续(聘期从试用期计算);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协议终止。
(七)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898-65201685,0898-65201693。
附件: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面向全省公开招聘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