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奖励补贴申领
作者:hn_admin 日期:2022-02-15 浏览

一、服务对象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各类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除外。

二、申报材料

1.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补贴申请表

2.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补贴人员花名册

3.随军家属提供配偶服兵役证件复印件,完全失地农民提供完全失地证明(已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单位不提供)

4.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已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单位不提供)

、办理流程

1.单位申报

2.受理

3.初审;

4.复核;

5.审结。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如审核未通过将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电话告知申请单位。

五、申报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嘉华路2号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6号窗口

、温馨提示

1.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在履行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满6个月之日起12个月内,向市人力资源开发局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补贴。

2.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履行合同(协议)6个月后,按每招用1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七、咨询电话:65231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