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省纪委印发通知 严防节日“四风”问题
日前,省纪委印发《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以钉钉子精神抓牢抓实作风建设,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关于“两节”的通知,以及近期中央纪委、省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认真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要督促所辖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盯住关键环节,严防相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节日“四风”问题。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节前约谈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对把关不严、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充分利用信件、电话、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不断传导压力,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要围绕关键部位、重点领域、薄弱环节,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以及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的“四风”问题,一律从严从快从重处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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