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我校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公开招聘18人,其中:语文教师4人,数学教师4人,英语教师5人,物理教师1人,化学教师1人,历史教师2人,地理教师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2018年海南省农垦中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符合各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7.应聘人员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于2019年6月30日。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6日12:00至2018年11月30日16:0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网络报名电子邮箱为:471711073@qq.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文茜,联系电话:0898-68910441、68963789,传真:0898-68910441、68963789,邮箱:471711073@qq.com,单位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19号,邮政编号:570226。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请登录海南省农垦中学网站(http://www.hnsnkzx.com或www.hnsnkzx.cn)下载《海南省农垦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在指定邮箱上传《海南省农垦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扫描件(现为在编人员的,需同时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
2.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聘用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及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现为在编人员的,报考我校招聘岗位的,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本次招聘。
4.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评估意见书等。
5.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6.报名比例: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1:3比例的,将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人数。
四、资格审查及合格人员名单公布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2018年12月10日前在我校校园网公布。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实行100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1.笔试
(1)笔试的形式、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
考试范围:教育教学理论及学科专业知识,分值100分,考
试时间60分钟。
(2)要求
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场进行笔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允许进考场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上午9:30—10:30,地点:海南省农垦中学初中教学楼,笔试前一天(12月21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核发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提供2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签订《考生承诺书》。
(4)笔试成绩公布
12月28日下午5:30前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
网址:http://www.hnsnkzx.com (http://www.hnsnkzx.cn)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不低于1:2、不高于1:3的比例产生,每个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前三名(末位同分者一同入围)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2)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德育管理等相关内容和回答考官提问,总分100分。面试前随机抽取题目,准备10分钟,考生现场口头答题并回答考官提问,时间共10分钟(不含考官提问时间)。
面试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体检
面试后,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标准和要求,学校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到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七、考察
将按照总成绩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以及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海南省教育厅审批同意后,我校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7天;需要递补的,报海南省教育厅审批同意后,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和入编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手续;试用三个月(应届及无工作经验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后,经聘用学校考核合格的办理入编手续,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录用资格。
十、聘用期间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海南省相关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