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沙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待遇
本次面向全国招聘工作人员14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2018年三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5.年龄限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详见附件1);
6.岗位所需学历条件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交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8.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其他要求。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考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考报名最后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条件,详见《2018三沙市事业单位工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立案调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服务年限不满(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招聘信息公布、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面试、实操测试(需要实操的岗位))、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6日16时起至2018年11月30日16时。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sanshazuzhibu@163.com),联系人王莉,电话0898-66778897)。邮件标题和附件名称统一采用下列形式编辑:岗位+姓名+电话。
报名需提交资料明细:
1.《2018年三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请如实填写并按要求附上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5.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加盖印章)。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6.考生承诺书(附件3);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例如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考生按要求准确填写《2018年三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或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并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二)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三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船舶相关岗位需加试实际操作测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笔试成绩通过三沙市政府网站公布。考生需持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双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缺一不可。
对无需进行实际操作测试的岗位,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原则上按1:3的比例产生,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员确定。
对需进行实际操作测试的岗位,进入实际操作测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产生。
2.实际操作测试
实际操作测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确定实际操作测试内容。实际操作测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选在三沙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四)资格复审
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自愿放弃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声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
进入面试人员需携带相应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将在三沙市政府网站发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三沙市政府网站公布。
无需进行实际操作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需进行实际操作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实际操作成绩、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实际操作成绩占20%。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自愿放弃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声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以复查结果为准。
(八)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三沙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调查处理。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市外。
四、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五、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6778897
监督电话:0898-66706522
3.考生承诺书
4.拟聘用意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