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4-10-29 浏览

为进一步优化美兰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含五险一金),转正后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30周岁(以身份证为准);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要求:(1)中文,(2)经济类等相关专业,(3)行政管理;
    3.取得国家二级以上计算机证书或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其他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立案调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7日——2014年11月12日。
   2.报名方法: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mlqczj@163.com。
      联系人:杨主任,联系电话:65232879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专业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由美兰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相关公共场所公布。
    5.《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与聘用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复习范围和教材。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3.计分: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考务工作由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5.考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组织对入围考生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报考者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并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7.聘用: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由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将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坚持招聘原则,照章办事,规范程序,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本公告由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