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就业前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哪些人员可享受党和国家的再就业扶持政策
提供部门:技能鉴定(职称考试)处
就业前培训是只为帮助初次求职人员、失业人员提高就业和再就业的能力而进行的必要的职业知识、职业技能的培养和训练活动,主要由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等职业培训机构实施。就业前培训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组织青年求职者和失业人员,参加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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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和再就业为目的的培训。就业前培训的主要对象包括:城乡初次求职的劳动者;失业人员和需要重新转换新的职业的企业富余职工、下岗人员;向非农产业转移及在城镇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其他在就业和上岗前需要学习和提高职业技能的劳动者。
再就业培训是职业培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指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的职业指导、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培训。再就业培训是帮助劳动者提高再就业能力,从而实现再就业的重要措施。
创业培训是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一条有效途径。是指鼓励引导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积极开展创业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培训指导、政策咨询和跟踪服务,切实提高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或创办小企业能力的培训。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可以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对象,是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1、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2、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3、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以上人员统称下岗失业人员。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2]20号),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对象不包括下列人员:已按规定办理企业内部退养的人员;《通知》下发前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被用人单位招收以及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再就业已有稳定收入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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