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8月22日,海口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海南西海岸温泉度假酒店召开,标志着海口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山东省潍坊市、吉林省松原市、陕西省宝鸡市进行试点的基础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利用一年时间,在各省份选择2至3个有代表性的地级市,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扩大试点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价机制。
本次试点改革工作自2012年9月份正式实施,分步骤做好试点单位核定岗位、人员过渡、竞争推荐、职称评审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试点改革工作。
海口市副市长徐敏生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抓落实;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要全面做好职称改革试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为顺利完成职称改革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高度关注稳定问题,下功夫研究解决倾向性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平稳实施。
本次会议由海口市教育局局长李燕仪主持,市人社局副局长祁昀宣读了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对海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邓光华、教育厅巡视员郑万发与会并作了重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