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四月后被降薪降职 三亚一女子欲诉“东家”
5月31日,在三亚海上时光海景度假酒店工作的谢丹娜向本报反映,她怀孕4个月后,酒店对她进行调岗,使她的工资比原来少了许多。律师表示,如果双方未协商一致,酒店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且不能提供证明谢丹娜不胜任其工作岗位的证据,何况谢丹娜还处孕期,酒店方作出的调岗决定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谢丹娜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谢丹娜说,去年7月28日,她就到三亚海上时光海景度假酒店工作了。2012年1月,酒店开始试营业后,与她签订劳动合同规定,其工作岗位为销售总监,工资8000元/月。2月,她发现自己怀孕了,但没有告知酒店。这段时间,怀孕近4个月的她肚子有点鼓起来,同事问她是不是怀孕了,她才告诉同事确实是怀孕了。可能是她怀孕的事被领导知道了,5月28日,公司突然下文撤销她销售总监一职,调整为销售经理,却没有任何理由,月工资也由原来的8000元调整到3000多元。
针对谢丹娜反映的情况,三亚海上时光海景度假酒店总经理朱奇解释,调岗并非因为谢丹娜怀孕了,而是谢丹娜能力不能胜任销售总监岗位,是一次正常的人事调整。而且谢丹娜在任销售总监职期间有违规行为,但考虑到她是酒店老员工,本着人性化管理原则,所以做出调整岗位的决定。
海南中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文山说,酒店与谢丹娜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既然已明确标明谢丹娜任职岗位为销售总监,工资8000元/月,所以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经劳动单位和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劳动合同才可以变更。如果双方未协商一致,酒店方以谢丹娜不能胜任销售总监工作为由对其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且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谢丹娜不胜任其工作岗位的要求,更何况谢丹娜还处孕期,酒店方作出的调岗决定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谢丹娜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下一条:
不谈薪水和工作条件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