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1-12-19 浏览
201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文体厅的指导及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中心,构建生态体育旅游县、打造白沙歌舞之乡为目标,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设施建设、提高群众文化、体育活动质量,有效促进了我县文化体育事业大繁荣大发展。今年5月下旬,县歌舞团组织编排的说唱歌舞《选举之前》参加全省汇演荣获“三等奖”;6月上旬,歌舞团编演的小品“符老汉进城”荣获“海南首届戏曲小品大赛决赛”三等奖;9月上旬,歌舞团组织编排的技巧类《槟榔树上的小伙子》、综合类《斗笠下的笑容》和黎族健身舞《椰壳声声》分别荣获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一等奖。在2011年海南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上,我县代表队获得12枚金牌、10枚银牌、4枚铜牌,并以团体总分210分,获全省团体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创历史最好成绩。
一、加强文体队伍建设
1、坚决抓机关队伍建设。一是重视加强党员干部、职工日常学习工作,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工作。二是认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主要是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办事时限制”、“绩效考核制”、“效能告诫制”、“行政失误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八项制度。我局还多次召集领导干部及党员集中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组织全体文体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通过集中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机关文体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
2、继续做好文体队伍人才培养。县文化馆、歌舞团定期开展书法美术、编织、黎族织锦、民歌、民舞、器乐等培训。县文化馆举办黎族织锦技艺培训班1期,参加学员80人;举办举办黎族双面绣和纺织技艺短期8期,学员180人次。同时,强化对农村、基层文艺骨干的培训指导,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基层文化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二、积极开展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文化阵地作用,创编优秀文艺节目,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文化需求
       1、文化活动蓬勃开展。根据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促进山区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要求,我局精心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活动;开展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并协助县各单位开展广场文化文艺演出等系列文体活动。成功举办了2011年春节大联欢文艺演出活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成功举办了黎苗族“三月三”传统节日活动;协助三亚市成功举办了黎苗族传统“三月三”文艺晚会;协助东方市文体局成功举办了闹元宵文艺晚会;协助县纪委成功举办了《颂党·倡廉》文艺晚会;协助县教育局举办全县中小学文艺汇演(2场);成功举办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文艺晚会;协助临高县参加“渔民节”闭幕式晚会演出;组织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送电影、送图书、送文艺),丰富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截止今年11月中旬,开展文化下乡、广场文化演出以及其他公益性演出共35场,送书刊下乡2800册次,图书流通量19760册次,电影下乡890场次,广场文化6场。各乡镇也积极利用节庆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和活跃了城乡人民文化生活,有效地促进我县文化事业向前发展。
2、发挥图书馆职能作用,做好窗口服务工作。一是做好服务窗口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县图书馆加大服务窗口管理力度,一直坚持“人休馆不休”的做法,给予广大读者便利,不断提高读者服务质量,努力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力求让读者满意而归。今年来,我们共接待前来借阅的读者共27516人次,图书流通量19760册次。我们还积极开展图书流通下乡活动,以乡镇文化站、学校为服务点,开展送书下乡流通服务,今年共送书刊下乡19760册次。二是做好农家书屋业务辅导工作。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到各待建设的农家书屋站点,开展图书业务辅导工作,历时1个多月,投入人力100多人次,完成了我县最后一批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指导及帮助做好农家书屋图书分类、登记、排架、外借登记等工作,为迎接省文体厅相关部门对农家书屋的检查验收工作,尽了应尽的责任,也为基层图书工作打下基础,为下一步城乡流通做好前提准备。同时,让广大群众认识、了解图书馆,进行而懂得利用图书馆。此外,充分利用文化共享工程电子阅览室,为各阶层的读者提供计算机知识、计算机操作、计算机网络应用等的学习,尤其是组织业务骨干加强对少年读者进行计算机操作辅导,及引导少年儿童正确对待和使用计算机,防止少年儿童迷恋计算机网络游戏,利用本馆文化共享工程电子阅览室这一平台,为未成年读者提供优质服务,一方面是积极引导未成年读者正确使用计算机学习、交流,另一方面是引导未成年读者利用图书馆读书学习,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面。
3、着力发挥广播电视媒体舆论宣传优势。县广播电视台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喉舌作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抓好宣传报道工作。今年,县广播电视台先后荣获海南省人大新闻专题三等奖、海南省广播电视新闻奖三等奖,并被选送参加全国新闻奖,荣获全省广播通讯报道先进单位。羊明、杨琼分别获先进个人。据统计,1至10月底,我台送省新闻媒体播出新闻片子及稿件共230篇。其中:海南电视台104篇,播出64篇;海南广播电台110篇,播出74篇。在我台广播播出1800篇广播稿,电视播出图像新闻1215篇。除了做好本县的新闻报道和新闻报送省台工作外,县广播电视台还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优势,树立科学的资源观,利用网络快、捷、便、容量大等特点,加大我县对外宣传力度,为我县四个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抓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认真抓好日常值班和机器维护工作,为我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提供保障。特别是要抓好重大节假日、会议期间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确保广大群众能收听收看安全可靠的广播电视节目。
         4、文艺创作成果丰硕。5月24日,县民族歌舞团编演的说唱歌舞《选举之前》赴五指山市参加汇演,荣获“三等奖”;6月3日,由歌舞团编排的小品“符老汉进城”赴海口参加“海南首届戏曲小品大赛决赛”荣获“三等奖”;9月上旬,歌舞团组织编排的技巧类《槟榔树上的小伙子》、综合类《斗笠下的笑容》和黎族健身舞《椰壳声声》都荣获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一等奖,为海南争得了荣誉,有力地推动了我县文化事业的发展。
三、坚持传承、保护、开发利用的原则,有效开展文化遗产保护
1、强化法律宣传。2011年,博物馆继续深入开展“5.18”国际博物日宣传活动,组织宣传活动图片展,制作文物保护宣传栏和文物普查成果宣传图片35幅,图片有新石器时代遗址、遗物点、近现代革命活动旧址、部分民族文物图片,与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合作编辑出版《白沙文物》1期,散发宣传资料300份。同时,利用我国第六个“文化遗产日”,广泛宣传了《文物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体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海南省文化厅关于加强民族、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通知》,使文化文物遗产保护观念深入人心。       
2、加强文物保护。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不断挖掘、抢救和保护民间文物,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今年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到元门乡,进行文物摸底调差,截止目前,征集文物共9件,其中黎族上衣2件,简裙2件,黎族头帕2件,黎族头巾1件,陶瓮1件,近现代文物1件等。在确保馆藏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完成文物定级馆藏珍贵文物数据采集工作,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初步审核后,确定10件一级文物报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审核入库,二三级文物报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备案,更好地保护了我县的文物遗产。
3、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了进一步做好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工作,县文化馆按照省文体厅召开的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和贯彻落实国家、海南省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文件精神。一是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乡村,对我县民间民俗文化进行挖掘、收集、整理,今年8月28日我县文化馆到北京参加文化部举行第三批颁牌仪式。二是积极做好传承体系,向国家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技艺传承人3人,分别是《黎族老古舞》传承人钟朝良、《黎族泥片贴法制陶技艺》传承人刘玉华、《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传承人符秀英。同时,建立了白沙县技艺传承人资料库。
四、加强体育工作,全面推进全民健身活动
认真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普及群众性健身活动。开展好业余体育训练指导工作,促进城乡体育活动的蓬勃开展。组织业余体育骨干到各乡镇开展了送体育下乡活动,让广大群众自发参与日常健身活动。一年来,开展体育下乡活动33次,共指导、协助、承办全县群众体育竞赛活动21次200场,参加活动人数达6万多人次。
1、群众体育蓬勃发展。一是组织业余体育骨干到各乡镇开展了送体育下乡活动,让广大群众自发参与日常健身活动。一年来我局利用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晚上开展全民健身舞、健身操活动,每晚有将近100人参加,活动人次达到2.4万多人次。二是抓好群众体育活动。1月份,组织开展2011年元旦县直机关干部职工篮球赛,6支球队共开展15场球赛;组织乡镇开展庆元旦农民篮球赛,其中,牙叉镇13个队开展 20场球赛,阜龙乡6个队开展8场球赛;金波乡6个队开展8场球赛,荣邦乡12个队开展15场球赛。组织开展文体系统游园活动,参加人数约100人次。2月份,组织开展全县元宵游园活动、龙狮活动、燃放烟花,参加人数约12000人。4月份,组织开展“三月三”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11个乡镇代表队参加,运动员人数 87人;由工会、团委、国税局联合举办,我局承办“国税杯”羽毛球赛,参加人数达60人;由工会、团委、国税局联合举办,我局承办“国税杯”篮球赛,共有20个队240人参加,共开展53场球赛。6月份,由白沙供电局主办,我局承办“电力杯”迎“七一”乒乓球赛,共有52人参赛。7月份,组织开展文体系统文体活动(混合男、女篮球赛、趣味性活动、登山比赛),共有100多名运动员参加;组织开展暑假男子篮球联赛,6个队70多名运动员参加。8月份,组队参加全省趣味性运动会,我县共有20名运动员参赛,团体赛获得第一名1个,第二名1个,第三名1个;个人赛获得第二名1人,总分22分,全省总分第11名,获得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组织全县机关干部职工篮球赛,共有8个队96名运动员参加。10月份,组织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白沙路段赛事筹备工作。11月份举办全县中老年健身操、健身舞大赛,共有17个队伍250人参加。协助农业局组队参加全省农民运动会,共有18名运动员参加田径、乒乓、象棋、拖拉机四个项目的比赛。
2、竞技体育再创佳绩。一是组队参加海南省青少年锦标赛,共参加项目有田径、举重、乒乓球、篮球。在今年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上,我县体育健儿获得12枚金牌、10枚银牌、4枚铜牌,并以团体总分210分,获全省团体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并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创历史最好成绩;二是今年4月下旬在参加屯昌县举办的全省少年乒乓球锦标赛上,我县运动员获3项第五名、1项第六名、并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三是6月中旬在参加屯昌县举办的全省少年举重锦标赛上,我县运动员获得金牌12枚、银牌6枚、铜牌12枚、以金牌总数位居全省第六名的好成绩,并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
3、积极组织体育专业培训工作。今年分别派出1人到省参加象棋一级裁判培训,5人参加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我县举办一期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56人参加,50人获得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举办一期篮球裁判员培训,共有12人参加,3人获得二级篮球裁判员称号。举办一期文化体育指导员培训,共有27人参加。
五、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据今年统计,目前,全县共有文化娱乐场所75家。音像市场13家、网吧11家、电子游戏10家、卡拉OK歌舞厅32家、台球室2家、出版物市场4家、印刷厂3家。2011年,文化市场稽查队先后开展了“建党90周年”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及“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电子游艺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四大整治行动,共组织大小行动4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105人次,出动车辆15辆次,检查网吧78家次,检查电子游戏经营场所69家次,检查娱乐场所34家次,立案查处违规网吧5家,对违规网吧罚款共计14500元。进一步提高网吧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使全县网吧和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和管理秩序明显改善,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并将网吧违规经营场所向全县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1、文化市场规范有序。为加强文化市场行政许可审批、备案、年检等制度,制定《文化市场行政许可项目公示栏》、《文化市场审批流程》、《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执法案件公示栏》和“12318”举报电话等制度,2011年经局审批8家娱乐场所,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对申报的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严批审批关,已将审批的文化市场登记备案,报省文体厅,并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2积极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我县“扫黄打非”办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重点有目的地对文化市场进行了集中整顿,加强对辖区内出版物、书报刊、音像制品、网吧、娱乐场所、电子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县城内繁华地段、商贸及中小学周边、乡镇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省 “扫黄打非”工作部署,严厉打击和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淫秽色情、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的非法出版物,严密防范上级明令查禁的各类出版物,截止11月10日,专项行动期间我局联合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2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3人次,执法车辆11车次,检查印刷企业6家次,电脑复印店4家次,检查音像场所28家次,取缔无证经营音像制品摊主2家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3742张。在各级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扫黄打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3、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为了增强个体、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对盗版出版物的鉴别能力,形成自觉抵制盗版出版物,维护正版出版物从我做起的社会氛围,共出动执法人员21人(次),检查印刷企业3家(次),音像制品13家(次),书店11家(次)检查出版物市场77家(次),没收非法音像制品237张、其中淫秽色情光盘0张,查缴非法(书刊)6册,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从根本上净化全县出版物市场环境,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全面提高我县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水平。对印刷企业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查处无证、超范围等非法印刷,尤其是印刷盗版教材教辅的行为,杜绝出现印刷政治性、色情淫秽等非法出版物的活动,确保印刷经营活动良好有序。
4、继续加大对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为加强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200米范围内的经营场所进行整治,严禁学校200米内开设文化娱乐场所,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歌舞娱乐场所,严查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进入校园。坚持每周对县城网吧巡查不少于2次,乡镇每月不少于2次,对未成年人上网进行劝阻,对经营业主进行说服教育,成效明显。(5)加强网吧计算机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根据省文体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网络文化市场计算机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我县网吧监管和监控,利用科技手段监管平台,不断完善和规范我县网吧的监管和监控工作。县文化市场稽查已按要求对11家网吧客户端全部安装了监管软件,使网吧逐步走向正规化和规范化经营。
5、严把文化市场准入关口,确保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按照省文体厅和文体局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要求,局文化市场管理岗严把审批关,从场所的申请、场所位置、到场所的经营管理,均严格按照报批程序,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场所,坚决不予以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截止至2011年11月合计审批通过了8家娱乐场所,均在规定时间领取《文化经营许可证》。文化市场管理岗将更加严格的要求,对于违规经营的业主要依法行政,确保我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健康良性的发展。
        六、不断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将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硬件投入,不断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1、农家书屋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县36个农家书屋建设任务,并为其配备书柜、阅览桌椅、规章制度、农家书屋牌扁等。
2、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完成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既12个村级篮球场的建设。
3、县生态文化公园项目建设。县生态文化公园是我县重点建设项目,目前,已开工建设广场铺装、门楼、厕所、商店、茶楼、舞台等基础设施,已完成县生态文化公园工程项目整体工程的56%(含绿化部分),已投入资金1650多万元,力争在2011年12月基本完成,并交付使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有些综合文化站站长兼任乡镇社会服务中心主任,造成文化站没有专职人员,从事基层文化工作人手不够;同时,有些乡镇文化站的设备被挪用、占用,造成工作不好开展。
2、一些直属单位和基层文化单位普遍存在人员少,编制缺,年龄老化,同时,缺少业务骨干,人才断层突出,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工作难以打开局面。
3、稽查队执法人员缺少,执法工作量大,缺乏交通工具。
4、县博物馆建馆没有藏品库房,和其他保护藏品文物的设施,一直借用县文化馆三楼的1间(约30平方米)危房作为文物藏品库房,对竹木材质、纺织品、铁器等不利保护,容易受损。
5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土地问题没有解决,村民在发射台周边种的树已经影响我台的接收信号,给安全播出工作带来安全隐患;岗位编制不足。
6、部分建设项目,县配套资金不足或没有,造成难于推进项目建设。
八、2012年工作要点
201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主要以设施建设为基础,以创新发展为重点,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繁荣文化市场,保护文化遗产,加大文化投入,提高服务水平,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努力发挥文化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为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服务。
1、围绕重大节庆,开展系列文化、体育活动。继续做好广场文化、文化下乡工作。组织和指导乡镇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积极营造团结、和谐、喜庆氛围。努力做好创作、创新的优秀节目,做好2012年海南省东南西北中文艺汇演的各项工作。
2按照省图书馆总分馆制,加快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的书刊录入,争取年内完成录入三分之一库藏图书量,逐步推动图书馆自动化管理。
3、继续做好文物普查成果编辑工作,出版《白沙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报告》一书。
42012年我县文化馆将在牙叉镇道阜村委会组建一支文艺队,作为我县农村文化开展试验点;拟举办4-5期钢琴培训班,举办1—2期我县“交谊舞”培训、健身广场舞培训,积极努力为各单位排练节目。
5、建立黎族传统纺染原料生产基地,纺织原料基地80亩 ,染色原料基地20亩。
6、1—2月做好体校各班运动员的注册工作和春节期间的各方面工作。做好省运会的竞赛工作,争取优异的成绩为县争光。落实输送人才的各方面工作,每名教练争取各输送一名运动员到省专业队。
  7、继续开展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不断完善村村通服务网络。
  8、开展文化经营场所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杜绝群体性安全事故;开展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扫黄打非”工作,加强排查整治印刷、销售政治性、淫秽色情等非法出版物的违法经营行为;开展全县网吧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发现“黑网吧”坚决予以取缔。
9、完成各项重大活动宣传报道任务。积极配合县委宣传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10、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文体队伍建设,强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进一步完善各项业务人员培训,做好人员充实县文化队伍建设。
11、继续协调县有关部门顺利完成县生态文化公园建设。同时,积极做好文化馆、图书馆文化活动场所工程建设。
12、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文化活动,迎接海南省首届艺术节活动。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