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实行欠缴非税收入曝光制 首次曝光涉及1亿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1-12-15 浏览

海南日报海口12月6日讯(记者陈岚桦 通讯员兴利 段安林)近日,海南省财政厅在本报曝光了12家(个)欠缴非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涉及金额1亿多元。这是我省首次利用媒体曝光的形式公布非税收入欠缴户。

  此次被曝光的12家单位,涉及海域使用金、采矿权价款、探矿权价款、土地罚没收入等事项。其中,最大一笔是乐东乾金达钼业有限公司欠缴的6080万元的探矿权价款;另外较大两笔是洋浦建设投资公司的1507.86万元、海南大洋船舶修造厂1417.64万元海域使用金。涉及的个人有4人,都是土地罚没收入,最大一笔达到24.67万元。

  2008年,我省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16.79%,近年来对非税收入开展“收支两条线”加强管理后,极大规范了非税收入的分配秩序,对从源头上防范腐败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我省今年9月出台的《海南省非税收入欠缴公告暂行办法》,首次实施了曝光制度。对于欠缴非税收入的缴款义务人有欠缴行为的,并且欠缴金额累计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单次欠缴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公告机关应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缴款义务人欠缴非税收入的情况。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