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公安机关文明建设 推进文明社会环境建设 市公安机关“文明大行动” 启动 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张凤祥提出四点要求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1-12-15 浏览

11月18日下午,市公安机关召开“文明大行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全市公安机关“文明大行动”各项工作。全市公安系统近15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公安对深入开展“文明大行动”进行动员,并传达了省、市开展“文明大行动”的有关指示精神,对全市公安机关“文明大行动”作了具体的工作部署,明确了市公安局“文明大行动”的总体目标、基本要求、实施步骤和主要工作措施,要求各单位和全体民警要结合自身职责和业务实际,因地制宜,扎扎实实地推进“文明大行动”各阶段的各项工作。
      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张凤祥在会上做动员讲话,有针对性地提出了4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迅速掀起活动热潮。开展“文明大行动”是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内在要求,各单位和全体民警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投入“文明大行动”中,以实际工作和良好成绩促进公安机关文明建设,并推进文明社会环境建设。二是强化职能作用,争当“文明行动领跑者”。 在推进“文明大行动”过程中,各单位要密切联系工作实际,从影响琼海形象最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入手,采取坚决有力措施,重拳整治,严加管理。 特别是对群众广泛关注,社会反响较大的“两抢一盗”、“四黑四害”、毒赌色、交通违法等治安顽 症和不文明问题,要下猛药,严治严管,决不姑息,确保短时间内显著改变,并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效。三是丰富警营文化,强化机关文明建设。一方面,着重提升民警文明素质。切实加强纪律作风整顿,革除陋习,真正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另一方面,深化警营文化建设活动。利用业余警校,开展“全警读书”活动,强化民警八小时外教育,积极创建学习型单位和学习型党组织。努力提升公安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形象。四是强化领导,确保“文明大行动”有力推进。“文明大行动”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社会管理系统工程,需要长期抓、系统抓,关键在于抓领导、抓落实。通过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各警种细化具体工作计划和举措,强化督导,稳步推进,确保“文明大行动”不断向纵深推进,力争取得明显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