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荣获“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的称号
近日,由国家民委和国家体育总局在贵阳召开的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共表彰先进集体44个,先进个人36人。继我县“群众文化活动项目”被国家文化部、财政部列入“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之一后,我县喜获“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为主题,高度重视民族体育事业,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城乡体育设施建设,在县城相继建成文化广场、体育馆、体育广场、中国羽毛球陵水训练基地等现代标准化的体育场所;完善11个乡镇文化站建设,全县各乡镇共建设40个村级篮排球场,配套一部分健身路径、室外乒乓球等设施;同时还在35个社区、村健身路径点35个。
加大人才培养,设立文化体育管理中心,成立业余体校。挖掘传统文化,大力开展民族体育活动,传承民族传统,全民健身运动得到蓬勃发展,民族竞技项目硕果累累。自2005年来,我县组队参加沙滩排球、羽毛球、足球、围棋和田径等全省赛事均获得好成绩。每年组织参加全省和我县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的民族传统体育竞技活动。我县代表队在2010年全省第四届少数民族运动会上我县珍珠球、250米龙舟直道竞速、滕球、独竹漂等项目均获得金牌,500米龙舟直道竞速获得银牌,团体总分名列全省第二名。2011年我县龙舟竞速代表队和独竹漂代表队代表海南参加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且创下历史最好成绩,龙舟赛项目获得了4个三等奖,独竹漂项目获得6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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