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县社保局认真落实“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1-12-15 浏览

一是为“老工伤”人员配置辅助器具。根据“老工伤”人员的申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为了方便“老工伤”人员的日常生活,我局为5名“老工伤”人员配置了辅助器具,共安排工伤保险基金45万余元。

二是认真核定、支付“老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对符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或者生活护理费待遇的6名“老工伤”人员,从20119月份起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月支付金额共6367元。

                      (白沙县社保局  编辑:王文星

 

一是为“老工伤”人员配置辅助器具。根据“老工伤”人员的申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为了方便“老工伤”人员的日常生活,我局为5名“老工伤”人员配置了辅助器具,共安排工伤保险基金45万余元。

二是认真核定、支付“老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对符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或者生活护理费待遇的6名“老工伤”人员,从20119月份起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月支付金额共6367元。

                      (白沙县社保局  编辑:王文星

 

一是为“老工伤”人员配置辅助器具。根据“老工伤”人员的申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为了方便“老工伤”人员的日常生活,我局为5名“老工伤”人员配置了辅助器具,共安排工伤保险基金45万余元。

二是认真核定、支付“老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对符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或者生活护理费待遇的6名“老工伤”人员,从2011年9月份起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月支付金额共6367元。

                      (白沙县社保局  编辑:王文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