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人才网资讯124:2012年考试录用党政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1-12-15 浏览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考试录用党政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战略定位和产业发展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按照专业类别招录我省党政干部队伍紧缺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充实到我省省直单位和市县党政机关,进一步优化党政干部队伍结构,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将考试录用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名额和对象
  (一)招录名额
  根据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六大战略定位对党政紧缺专业人才的需求,结合业务骨干队伍建设的需要,2012年计划面向全国招录党政紧缺专业人才50名。其中:
  1、财政学(含税收学)专业10名;
  2、资产评估专业和区域经济学专业5名;
  3、数量经济学专业5名;
  4、统计学专业5名;
  5、会计学专业和审计学专业5名;
  6、林业经济管理专业5名;
  7、水利水电工程专业5名;
  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0名。
  (二)招录对象
  政治素质好,有志从事党政工作并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硕士、博士学位(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为上半年毕业,并于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4、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法律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的人员、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网址:http://hi.lss.gov.cn)。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4日8:00至11月2日17:00。
  报考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进入海南省公务员招考网进行注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注册后务必记住本人用户名、账号、密码,否则不能进入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进行成绩查询。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参照附件2、《海南省公务员(党政紧缺专业人才)录用考试报名表》(填表式样),真实、全面、准确、规范地填写《海南省公务员(党政紧缺专业人才)录用考试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主要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或海南党建网(网址:http://www.hainandj.com)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根据招录专业和资格条件,于10月25日至11月3日集中做好资格审查工作。个别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录人数3∶1的开考比例,将相应减少计划招录人数,并在海南党建网上进行公告。
  (三)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在2011年10月25日8:00至11月4日17:00期间,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进入海南省公务员招考网进行报名确认。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在2011年11月22日8:00至11月25日17:00期间,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进入海南省公务员招考网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或海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联系。
  三、考试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考试分笔试(公共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国际互联网上查询。考试地点设在海南省海口市。
  (一)笔试。笔试类别为甲类,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申论》占40% 合成笔试成绩。笔试的时间为2011年11月27日,笔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处置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同一专业招录人数在10名以上的,面试人选比例为1:2,招录人数在9名以下的,面试人选比例为1:3。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报名表等招录所需的相关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组织考生,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进行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招录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考察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和录用
  (一)公示。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将拟录用人选名单通过海南党建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名单、准考证号、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为7天。
  (二)录用审批。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务员主管部门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六、政策待遇
  (一)录用人员进入我省公务员编制,试用期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到有关省直单位工作。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规定办理转正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根据实际需要正式分配。
  (二)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录用人员的培养。根据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对党政专业人才的需要和录用人员的发展潜力,加强个性化的教育培训和多岗位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素质和能力。
  七、其他
  招录工作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局组织实施,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0898-65371866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
    0898-65200852   
  技术支持电话:0898-6532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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