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人才网资讯119:海南省人才办关于2011年人才发展研究课题的招标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1-12-15 浏览

为凝聚各方智慧参与人才工作研究,着力解决我省人才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海南省人才办在公开征集2011年人才工作研究课题的基础上,决定通过社会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担单位。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组织单位

  海南省人才办。

  二、招标对象

  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咨询机构、人才工作部门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

  三、申报内容

  经公开征集并组织专家评审,结合当前人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确定14项招标课题,详见《2011年海南省人才发展研究课题招标指南》。

  四、具体要求

  1、本次招标的研究课题须以课题组形式完成,不接受个人申请。
  2、课题研究实行课题组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首席专家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实施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首席专家申请课题。
  3、课题组成员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尽可能综合教育科研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人才代表等各方面力量开展研究。课题组各成员所在单位须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
  4、课题组应结合各自专业领域和研究优势,围绕课题招标指南,经征得课题组首席专家所在单位的同意,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
  5、课题组应按期提交中期研究报告和正式研究报告,课题成果所有权属于海南省人才办,未经同意不得对外公布、发表或出版。

  五、申请工作时间安排

  1、申请单位从即日起可登陆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www.hainan.gov.cn)、海南党建网(www.hainandj.com)下载《课题招标指南》、《课题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2、申请单位填写《课题申请书》并加盖课题组首席专家所在单位公章后,于2011年11月20日前报送省人才办(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并将《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发送给省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
  3、省人才办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并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www.hainan.gov.cn)、海南党建网(www.hainandj.com)公布中标单位。

  六、课题进度要求

  1、承担单位于2011年12月上旬与省人才办签订委托课题研究协议书。
  2、承担单位于2012年6月中旬向省人才办提交中期研究报告,并参加省人才办组织的中期评审答辩。
  3、承担单位根据中期评审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研究报告,并于2012年8月上旬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4、研究期间,省人才办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随时汇报研究进展。

  七、研究经费

  根据研究进度,省人才办分阶段对课题研究给予经费资助。每个课题的资助数额详见《课题招标指南》。
  1、课题启动阶段。在签订委托课题研究协议书后,向课题承担单位拨付资助总额的30%作为启动经费。
  2、中期评审阶段。对通过中期评审的课题,再行拨付资助总额的30%;对未按计划完成预定研究内容或工作不认真、不负责者,不再拨付经费,并取消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3、结题评审阶段。对通过结题评审的课题,再行拨付课题经费的40%,并颁发结项证书;对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课题,不再拨付经费,并取消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 健、涂明捷
  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省人才办)
  邮政编码:570203
  联系电话:0898-65342051
  传真号码:0898-65365969
  电子邮箱:hnrc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