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人才网-县选举委员会召开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阶段性工作会议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1-12-13 浏览

为研究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具体部署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这两个关键阶段的工作,确保我县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10月31日上午,县选举委员会在县党政综合办公楼五楼召开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阶段性工作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副主任万才胜主持,县人大常委主任肖若川、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许红梅、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川泽、陈洪等出席。

    会上,县选举委员会主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若川作了重要讲话。他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确保选民参选率。由于我县目前还存在“人户分离”、流动人口的选民人数增多、部分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不强、参选热情不高等问题,为保证11月10日选举日的选民参选,确保参选率比上一届有所提高(上届参选率90.5%),需要我们各级选举委员会、各选区工作组要继续采取多种宣传方式,使选举日和代表候选人家喻户晓,让选民投出神圣的一票。二是要做好代表候选人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县下派参加选举的代表候选人的宣传介绍工作。要让选民明白下派参选的同志是工作需要,下派参选的同志所占的代表名额是县选举委员会下派的名额,不是县选举委员会分配给本选区的名额。确定正式候选人后,要把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公告选民,有条件的还要让代表候选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让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让更多的选民了解候选人情况,使投票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要切实把好确定正式候选人的政审关。大家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排除各种因素的干扰,不得让涉黑涉恶等涉嫌违法的人或品行恶劣的人被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如果有发现,要及时妥善做好工作,坚决把好政审关。要注意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坚决防止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时出现违法行为,要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和操纵选举。有不正常苗头的选区,需及时把握动态,及时向县委报告、做好预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选举活动依法有序进行。四是要精心组织,做好投票选举工作。11月10日选举日的组织投票选举工作,各级选举委员会、各选区工作组必须按要求周密部署,做好投票选举各项准备工作。县选举委员会各个督导工作组必须深入检查督导。五是要精心组织、筹备召开好乡镇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按县委的部署,从11月15日至 20日,全县11个乡镇将分三批召开新一届乡镇人大一次会议。也就是说,代表选出仅5天,有部分乡镇就要召开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所以各乡镇在认真抓好县乡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的同时,还要同时做好筹备召开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各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做好当前的换届工作。
    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许红梅作了总结讲话。许书记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乡镇、农场党委书记要亲自抓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做好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成员要深入乡镇、农场具体指导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二是严密程序、依法进行。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时间是有法定时间的,一定要依法严格进行,要把握“三个基本原则”做好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工作。选举日的前15天公布代表初步人选,选举日前7天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这是法定时间。各乡镇选举委员会、各选区要在11月2日把正式候选人名单报送县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要经县选举委员会批复后才提交选民投票选举。为了实现代表的结构比例要求,各乡镇党委要通盘考虑,顾全大局,严格按县选举委员会确定的代表结构比例要求来做好代表候选人的提名确定工作,保证选出的代表既有先进性,又有广泛性。三是加强宣传、严肃纪律。要紧密结合实际,根据选举工作的实际,加强对中央和省委有关选举工作文件精神的宣传,特别对选举法、代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各选举机构要充分利用宣传工具,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加大宣传力度。要按照“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要求,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四是严格条件、确保质量。在代表的条件、结构方面,一定要按照中央的文件来进行,选出的代表要符合要求,做到“二升一降一保证”,即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代表比例比上届要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党政机关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下降,少数民族代表人数比例要保证,特别少的少数民族也要保证有代表。
    县选举委员会成员、县人大办公室副主任刘永在会上就下一步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法律程序和工作安排作了说明,会议还听取了各乡镇选举委员会负责同志关于县乡人大选举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参加会议的有:县选举委员组成人员、各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团负责人和一名乡镇选举委员会的同志,县属机关、国营、南平、岭门、吊罗山、“三警”等选区的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等共7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