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严把保障性住房申购关 407户被取消资格
保亭新闻网12月8日电(本网特约记者黄青文)确保保障房公平分配事关政府公信力和社会和谐稳定,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严格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管理制度,从严规范资格审核工作,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今年以来取消了不符合条件的407户家庭的申请购房资格。
2011年,保亭县在芙蓉小区和桃源小区共建有第三批保障性住房1923套,其中廉租住房552套,经济适用住房1238套,限价商品住房50套,公共租赁房83套。而申购第三批经济适用住房的共有1532户家庭,包括拆迁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财政供养户等。
保亭县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领导小组严格执行 “三审两公示”资格审核制度,对1532户申购家庭的住房情况、收入和资产进行核查后,共有1125户家庭符合申购条件,取消了不符合条件的407户家庭的申请资格。对于核查中发现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与此同时,保亭加强房源分配监督管理,全面落实阳光配售制度。该县纪检监察部门在全程监督的同时强化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投诉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向投诉人反馈结果,相关材料建档备查。
县房管局严格按照分配方案的规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