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县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规范办案工作区安全制度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1-12-10 浏览

为进一步推进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警察履职能力,确保办案安全。我县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坚持“业务立警、机制活警、素质兴警、管理强警”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办案工作区安全制度,为确保办案安全和提高办案效率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安全制度要求法警在配合各业务部门办案时,坚持把办案安全作为首要任务,要求法警时刻警醒自己,要加强责任感,严格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履职;认真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大队与每名法警队员签订保障办案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司法警察岗位责任制,将履职责任落实到人,防范在先;针对传唤、看管、提押、执行强制措施等工作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环节,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安全办案机制,要求法警只要接触到犯罪嫌疑人必须实行特殊监护,坚决杜绝办案责任事故的发生;推行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制度,根据案件定人、定车、定装备,人员变动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同时要求人人熟悉预案,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地调配人员,处置情况,做到忙而不乱,应付自如,确保办案安全。(县检察院:李群 编辑:练良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