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县村卫生室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011年12月1日,我县25所从事诊疗活动的村卫生室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保证人民群众能够及时获得安全有效、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的基本药物,保证基本药物的规范合理使用。同时也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白沙县卫生局:包林洪 编辑:王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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