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人才网资讯67:海南3万余名60周岁以上城镇居民领取养老金
南海网海口12月9日消息(南海网记者符泽亢)12月9日上午,海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发放仪式在海口举行,百名6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代表现场领取了养老金存折。截止今年11月中旬,海南省已有15.6万名城镇居民参保缴费,3万余名6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领取养老金。
海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蒋定之出席发放仪式,并现场给城镇居民发放养老金存折。
海口市海达社区的低保户吴先生今年已经65岁了,能领到有生以来的第一笔养老金,他非常激动。“以前都是靠政府发低保和儿子给点生活费过日子,现在自己也能领养老金了,真是高兴。”吴先生说。
从今年4月1日起,海南省在海口、三亚、儋州启动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从7月1日起,海南全面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凡是海南省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可领到每月130元的基础养老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是继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惠民政策之后的又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海南省副省长陈成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确保城镇居民老有所养的一项重大决策,各市县要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年底前市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60%,发放率达到100%。另外,从参保缴费到发放养老金各个环节都尽量简化手续,为城镇居民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让广大城镇居民愉快参保、放心参保。
根据《海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凡具有本省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当期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现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无任何形式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