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人才网资讯64:4男子在海口犯案暴力逼人写10万元欠条 2人已落网
10月30日,4名男子逼迫海口一男子写下10万元欠条。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经缜密侦查,12月7日将逼迫他人写欠条的其中两名男子抓获。此案正进一步审理中。
海口龙华公安分局办案民警介绍,10月30日下午15时许,受害人符某到龙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称,他10月30日被4名犯罪嫌疑人劫持到南沙路一家某茶艺馆6号包厢。4犯罪嫌疑人对符某进行殴打后,强迫其写下了10万元的欠条,随后符某又被带到南沙路的农业银行取出人民币6000元。犯罪嫌疑人拿走6000元后,威胁符某不得报案,并尽快将10万元欠款归还。之后便将符某放了。 接到报案后,刑警大队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和布控,得知受害人认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后,便通过受害人与嫌疑人联系,谎称要将10万元欠款交给嫌疑人,并约好12月7日在南沙路某茶艺馆见面。 12月7日18时许,嫌疑人符某武在南沙路该茶艺馆出现。侦查民警待时机成熟,立即上前表明身份对其实施抓捕。抓捕中,从楼下冲上来2名手持器械男子,疯狂挥舞手中刀棒阻挠民警(一名持棍,一名持砍刀。其中棍长约1.2米,手臂粗细;砍刀长约50厘米,银色),其中一名持棍男子将民警文福东左手打伤,另一名持刀男子见势不妙后逃跑。符某武和持棍男子被民警当场制服。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符某武(海南文昌人,41岁)、王某明(海南屯昌人,29岁)对合伙抢劫他人的事实供认不讳,其余嫌疑人目前在逃。 符某武告诉南海网记者,2005至2007年间,他和另一男子受雇于符某和朱某,在文昌进行挖鱼塘项目。受害人符某曾写下承诺书给他俩每人10万元劳务费。但是完工后,符某未兑现承诺。于是在10月30日,他找到了符某,强迫其写下了欠条,并拿走了6000元。 此案正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