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人才网资讯52:关于同意海尾防洪防潮堤第二期工程开工建设的批复
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昌江县海尾防洪防潮堤(第二期)工程开工的请示》(昌水务【2011】75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海尾防洪防潮堤(第二期)工程项目法人已经成立,初步设计已经批复,工程监理及工程施工均已完成招标,并完成合同签订工作,施工图审查工作已完成,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已办理,工程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建设用地的征地移民工作已基本落实,施工现场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施工单位安全许可证及其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齐全。工程前期工作已基本满足开工条件,根据有关规定,同意海尾防洪防潮堤(第二期)工程开工建设。工程总投资794万元,施工工期200天。
二、你局要进一步加强检查监督力度,强化质量管理,坚持工程标准,确保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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