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经济开发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实施方案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1-12-07 浏览
洋浦经济开发区
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切实做好以一卡通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和支付方式改革(以下简称一卡通改革),根据《海南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一卡通改革的重要意义
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涉及近30个财政惠民补贴项目,直接关系到我区居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各项惠民补贴政策能否落到实处,是贯彻落实国家惠民政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改革,是一项民心工程
建立以一卡通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和支付方式改革,就是以补贴对象为单位,各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实行一人一折一号,由财政部门通过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将补贴资金划入补贴对象一卡通存折账户。这是财政惠民补贴资金支付方式的创新,有利于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位;有利于加强和规范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节约发放成本;有利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反腐倡廉机制的不断完善;有利于改善干群关系,巩固政权建设。
二、一卡通改革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卡通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国家惠民补贴政策,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机制,为广大补贴对象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一卡通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部门权责不变,分工协作。各项财政惠民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应遵循补贴政策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部门监督管理权限不变的原则,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
(二)资金发放规范透明,方便高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一卡通操作流程,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规范快捷的发放机制和严明有效的监督机制,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手续简便、公开公正。
(三)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研发,全省通用。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操作系统研发应遵循金财工程系统建设五统一原则(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系统平台和统一组织实施),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研发,全省通用。
(四)集中支付,一折发放。各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集中支付,一个存折发放。
三、一卡通改革的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实行一个漏斗向下的管理方式和建立全省统一的一卡通信息管理系统,最大限度的减少资金发放的中间环节,做到资金管理和发放规范、高效、透明,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位;减少行政干预,有效遏制滞留、挪用、贪污、抵扣惠民资金,伪造名册吃空饷、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改善干群关系,充分发挥国家惠民政策效益。
四、一卡通改革主要内容
(一)资金发放实行一人一折一号一人一折一号就是以补贴对象为单位,代理金融机构根据补贴项目主管部门提供的补贴对象名单,免费为每个补贴对象开设一个个人存款账户并配发借记卡。该账户经财政部门认定后,作为一卡通账户接收各项财政补贴资金。其中,属于个人的财政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个人一卡通账户,属于家庭全体成员的财政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该户指定的一个家庭成员的一卡通账户(即一户一折一号)。 财政部门统一给每个补贴对象设定一个编码,同时代理金融机构在补贴对象一卡通存折上统一加盖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存折印章。代理金融机构未经财政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注销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
(二)财政惠民补贴项目全部纳入一卡通管理。凡财政预算安排的,直接支付给居民个人用于经济发展和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各类补贴资金,原则上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
(三)建立科学、高效、规范一卡通资金发放模式。根据补贴资金种类及发放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由财政部门主导、主管部门和代理金融机构参与的科学、高效、规范的资金发放流程。补贴资金发放原则上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由办事处组织各居委会或居民小组配合补贴项目主管部门对符合补贴政策的人员信息进行采集,报补贴项目主管部门审核。
2.主管部门将审核确认后的补贴对象信息录入一卡通操作系统。
 3.财政部门根据《洋浦经济开发区财政拨款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及时下达惠民补贴资金指标。
4.各居委会或居民小组配合主管部门和纪检部门将当期补贴资金发放对象、补贴金额进行公示。
5.补贴项目主管部门在一卡通操作系统中提交资金发放申请,财政部门将应发资金转入代理金融机构代发账户。
6.代理金融机构根据补贴项目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期补贴发放名册将资金划入补贴对象一卡通存折。
对极少数确实存在实际困难,难以使用一卡通账户提取现金的居民,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其补贴资金仍可采取补贴项目主管部门现金发放方式。
五、一卡通改革领导机构
为加强领导、方便协调沟通,确保我区一卡通改革顺利进行,管委会成立一卡通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导全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倪 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邱宏民(管委会副主任)
        乔亚洲(财政局局长)
成 员:仲明维(人事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田 杰(监察局副局长)
陶嘉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陈 春(社会发展局副局长)
寻子龙(公安局副局长)
石 泉(搬迁办副主任)
黄锦新(新干冲区办事处主任)
        林志平(就业局局长)
陶 涛(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       
        刘昊华(审计办主任)
        马 宁(信息中心主任)
黄远舶(广播电视台台长)
许国隆(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
为方便推进工作,进一步确保一卡通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一卡通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小组。
第一组,综合工作及项目主管组,主要单位为财政局、人事劳动保障局、搬迁办、新干冲区办事处、经济发展局、社会发展局、社会保险事业局和就业局,组长为林炳武,各主管单位的一卡通改革领导小组成员为副组长,财政局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推进各项改革工作,项目主管单位具体负责各主管项目的业务流程制定和补贴发放审核公示工作。
第二组,基础业务组,主要单位为新干冲区办事处,组长为黄锦新,具体负责对补贴对象基础信息进行采集、审核、汇总。
第三组,公安工作组,主要单位为公安局,组长为寻子龙,具体负责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补贴对象信息采集和核对。
第四组,信息技术组,主要单位为信息中心,组长为马宁,具体负责一卡通网络构建及系统维护工作。
第五组,宣传发动组,主要单位为广播电视台,组长为黄远舶,具体负责一卡通政策宣传工作。
第六组,监督检查组,主要单位为监察局,组长为田杰,具体负责监督检查改革实施情况。
六、职责分工
推行一卡通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需统一思想,明晰职责,切实抓好改革的各项工作。一卡通改革不仅是省政府2010年重点民生工程之一,也是管委会今年的头号民生工程,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负起责任,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具体业务的实施,各单位对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列入年终考核。
(一)财政部门职责:财政部门作为改革牵头单位,负责改革具体工作。财政局主要负责对财政补贴项目进行清理整合;确定资金代发金融机构并与之签订协议;负责一卡通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主要负责补贴资金的日常管理和发放;根据省级有关制度规定,会同主管部门确定本区纳入一卡通发放的项目,制订本区相关规章制度,会同办事处、主管部门和代理金融机构对相关部门和基层代理金融机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并对改革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项目主管部门职责。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本部门管理的财政惠民补贴项目进行清理,配合财政部门确定纳入一卡通改革的补贴项目、制作洋浦补贴项目的实用手册、规划业务流程、制订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办事处上报的当期补贴项目发放对象审核、汇总;负责将确有实际困难,无法通过一卡通账户提取现金的少数居民的补贴资金通过送现金上门的方式发放。
办事处职责:组织居委会或居民小组对补贴对象基础信息进行采集、审核、汇总,将当期补贴项目发放对象报对应主管部门审核;配合补贴项目主管部门做好发放对象、发放金额的公示工作,并负责相应的政策宣传发动工作。
(三)公安部门职责:公安部门主要负责配合一卡通补贴对象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公安局要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各派出所全力支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补贴对象信息采集和核对。
公安局要成立专门工作组,参与全区一卡通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负责清理、核对和提供补贴对象的户籍资料。各基层派出所对尚无身份证或户口的补贴对象要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尽快为补贴对象办理身份证和户口。
(四)信息中心职责:配合财政部门做好一卡通网络构建及系统维护工作。
(五)广播电视台职责:充分利用广播站、有线电视台和网站等宣传舆论工具,做好对内对外宣传,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加强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一卡通政策宣传。
(六)纪检监察部门职责: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监督检查改革实施情况,查处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发放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对补贴发放公示环节进行监督;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和实施一卡通改革宣传方案;联合财政部门制定实施改革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印发。
(七)代理金融机职责:代理金融机构负责免费为补贴对象办理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存折;以书面形式详细告知补贴对象如何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存折(借记卡),以及存、取款要求和免费查询的方式方法;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足额划拨各类补贴资金。代理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工作的艰巨性,做好面对广大群众和预算单位的服务工作。
七、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工作。2010年5月底之前由财政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对财政惠民补贴项目进行清理收集、印制补贴项目流程宣传手册和制订相关规章制度等工作。
(二)宣传发动。管委会在2010年6月上旬召开全区一卡通改革动员大会,动员部署全区改革工作。同时,通过新闻媒体,采用政府网站、电视新闻、横额、墙报等多种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一卡通政策宣传。
(三)业务和系统操作培训。2010年6月底之前由财政局牵头会同办事处、主管部门和代理金融机构对相关部门和基层金融机构业务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和业务培训。6月中旬完成对各相关部门一卡通信息管理系统的安装调试。
(四)基础信息采集和发放一卡通存折。根据纳入一卡通发放的补贴项目政策要求,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7月底之前做好补贴对象的基础信息采集、汇总、审核工作,8月上旬完成补贴对象基础信息录入工作。代理金融机构根据财政部门确定的补贴对象名单在8月底之前免费给补贴对象开立个人存款账户,发放存折和借记卡。
(五)总结。2010年11月下旬,财政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对一卡通改革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并向省财政厅上报书面总结报告。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要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理顺部门关系,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改革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各部门积极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改革要求,顾全大局,支持改革。管委会要按照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精心筹划,分步实施,密切跟踪改革的运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尽快将一卡通改革落实到位。
(三)全面清理,加强整合。财政部门要牵头做好各相关部门现行的各类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渠道清理工作,将现有的各类惠民补贴卡和账户进行清理和整合,全部统一实行 一卡通资金发放和信息管理。实行一卡通改革后,各相关主管部门不得再单独为补贴对象开设其他各类惠民补贴账户和银行卡,各类新增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必须实行 一卡通发放,不得再设其他渠道发放。
(四)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一卡通改革的宣传,充分提高广大补贴对象对一卡通改革的认识,让群众充分了解一卡通的政策要求、补贴项目和标准、操作流程和使用方法等,形成方便使用、愿意使用、主动使用的氛围,引导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投入改革。
(五)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严禁擅自对补贴资金抵扣补贴对象的任何款项,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严禁村居委会、居民小组代领补贴资金,严禁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严禁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监管力度,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给予坚决纠正,并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对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