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本)
琼工信节〔2010〕406 号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本)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省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省节能专项资金对节能技术改造、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等的支持力度,根据节能工作实际需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对《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省政府各有关单位将《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本)通知本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
附件: 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本).doc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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