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12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电价
近日,记者从海南电网洋浦供电公司了解到,自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下发有关销售电价上涨的通知后,供电公司已于12月1日对涉及到调高电价的用户进行电表核算工作,并已从12月1日起按新的电价标准对销售电价进行电费核算。
据了解,为补偿火力发电因电煤价格上涨增加的部分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全国电价均进行了适当调整,海南省销售电价上涨了2.5分钱,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不变。接到有关通知后,海南电网洋浦供电公司也随即安排了工作人员,对涉及到调高电价的用户进行电费核算及抄录表底工作,并已于12月1日完成了该类用电的表底抄录工作。
据悉,所有涉及到调高电价的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用户电表已于12月1日00:00分被冻结表底读数,供电公司已根据抄录的表底对该类用电进行电费核算,并在抄表例日时将按新的电价标准对该类用电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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