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根据《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有关业务委托办法的通知》(琼土环资法字〔2010〕13号)规定,我局决定采取摇号方式选定屯昌县标的一(2011-Z-9号、2011-Z-12号、2011-Z-14号、2011-S-4号)和标的二(2011-Z-10号、2011-Z-11号、2011-Z-13号)宗地挂牌出让业务的中介机构。经2011年11月29日现场随机摇号抽取结果为:第一标的抽取海南宏志拍卖有限公司为中选机构;第二标的抽取海南得宝拍卖有限公司为中选机构。以上中介机构作为我县上述标的挂牌出让业务委托中介机构的中选人,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1年11月29日至2011年12月3日止。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屯昌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提出。
联系电话:(0898)6781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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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