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人才网资讯19:我省进一步完善糖料甘蔗收购价格管理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糖料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精神,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物价局下发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我省糖料甘蔗收购价格管理。
《通知》规定:从2011/12榨季开始,我省糖料甘蔗收购价格实行省级定价管理。2011/12榨季,全省普通糖料甘蔗收购首付价格为每吨550元,良种糖料甘蔗每吨上浮5%。糖料甘蔗收购价格与食糖销售价格实行挂钩联动、二次结算管理方式。糖料甘蔗首付收购价格与标准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每吨7500元挂钩联动,挂钩联动系数为6%。榨季结束后,如食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每吨高于7500元,根据二者价差以及糖料甘蔗与食糖价格挂钩联动系数合理确定、公布二次结算价。如食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不高于每吨7500元,不实行二次结算,维持首付收购价格不变。
《通知》要求:省内各制糖企业要严格执行政府价格政策,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糖料甘蔗价款的二次结算工作,及时、足额支付农民糖料甘蔗价款,不得有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等不执行政府价格政策的行为。各产糖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糖料收购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严肃查处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以及采取提高运费变相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价格管理处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