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人才网资讯-22:琼中县派出100个县直机关包干100个行政村促农民三年增收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1-12-06 浏览
确定目标 明确责任
琼中派出100个县直机关包干100个行政村
促农民三年增收
 
琼中县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实际,出台多项措施,计划三年内促使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在预计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663元的基点上,实现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921元的目标。
一、制定奋斗目标,签订增收责任状。
近日,琼中县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出台《琼中县促进农民三年增收工作实施方案》,在预计2009年农民人均线纯收入2663元的基础上,制订今后三年全县农民增收目标:到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153元以上,增长18.4%以上;到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030元以上,增长27.8%以上;到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921元以上,增长22.1%以上。10月22日,琼中县代县长王琼龙分别与各乡镇长、派驻行政村的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均签订了三年农民增收工作责任状。
二、建立联手增收责任体系,机关包村干部包点。
为确保增收目标实现,琼中县建立了县领导包乡镇、机关包村、干部包点的联手增收工作责任制,责任制一定三年,不实现目标不脱钩。县四套班子领导为农民增收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联系指导协调各乡镇实现增收目标,各乡镇、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农民增收直接责任人,县直机关各单位组成农民增收工作组,每个单位包一个行政村,在全县形成了100个县直机关包100个行政村的局面。近日来,已陆续有5名县领导率农民增收工作组进驻挂钩乡镇,工作组2009年的主要任务,一是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二是配合乡镇班子抓好农民增收各项前期工作。据了解,现在已到位工作组人员达165人。与此同时,各乡镇也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建立农民增收工作责任制,把年度目标和增收措施落实到责任人,把农民2009年增收目标做为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标尺,积极组织开展促进农民增收的各项工作,坚持边学边做。边学边发展。各行政村也制定相应的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可行,确保实现增收目标。
三、建立督查机制,落实考核奖惩。
县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坚持把农民增收作为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指标,建立农民增收工作监督检查机制,把农民增收工作列入检验各参学单位学习实践成果的重要标准之一,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要求各指导组在指导检查各阶段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应对农民增收工作进行督查,督查各项增收措施的落实。同时,要结合县学习实践活动考核办法,对在农民增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参学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未能实现增收目标的单位、个人,取消学习实践活动优秀奖评选资格,促进农民增收计划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