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人才网资讯-50:关于举办乐东书法、摄影比赛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1-12-06 浏览
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关于举办乐东书法、摄影比赛
的通知

各镇、县直各单位:
为丰富活跃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节日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宣传乐东,展示乐东良好形象,促进我县文化与经济协调发展,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按照《乐东黎族自治县2011年春节期间文体活动方案》的要求,决定组织举办“天池杯”书法、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组织机构
1、活动组委会
主 任:林其波(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谢星荣(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
副主任:陈定云(县文化馆馆长)
陈运强(县摄影协会主席)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办公室主任由邢福特担任,负责活动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2、专家评审委员会
由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待定)。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2011年3月—4月2日
截稿时间:2011年3月15日(暂定)
颁奖时间:4月2日
颁奖地点:乐东县城(具体地点待通知)
四、参赛范围及条件
书法比赛,主要在全县范围内(可扩大到乐东籍人士)发动;摄影比赛,则在全省范围发动。参赛作品要按规定时间送交组委会评选。参赛作品要附加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可用挂号或特快专递寄到乐东县文联书法、摄影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邮编:572500  电话:85536399),并把摄影作品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到ldzfw6399@163.com邮箱上
1、书法作品
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以歌颂党、歌颂祖国、讴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生动实践和宣传乐东、赞美乐东的内容为题材。作品每人限投1-2件,规格以4—6尺宣纸为宜,形式、字体不限(草书付译正文),作品必须是原作,不装裱。
2、摄影作品
作品向全省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征集,作品内容必须以乐东为题材,反映乐东的自然风光,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如:城乡崭新面貌、文明生态村建设、热带高效农业特写等等)。作品每人限投1-3件,规格5寸以上。
五、奖项设置
书法、摄影比赛分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一等奖 奖金3000元、二等奖 奖金2000元、三等奖 奖金1000元、优秀奖 奖金200元),并颁发证书。
摄影:
一等奖2名
二等奖3名
三等奖4名
优秀奖若干名。
书法: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优秀奖若干名。
六、作品归属说明
获奖作品版权归组委会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1年2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