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人才网咨询-24:乐东县两所学校被海南省教育厅评为“海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近日,海南省教育厅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琼教策〔2009〕3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海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琼教策〔2011〕17号)有关评选表彰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要求,经各单位申报、专家组实地考评、初评入选学校主管部门复查、教育厅专题会议研究,对全省24所学校授予“海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我县乐东中学和乐东县第一小学荣获此殊荣。
近几年来,乐东中学和乐东县第一小学两所学校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并依照制度管人的原则制定各类校纪校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学。两所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出重拳,下猛药,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出击打造平安校园;将法制教育纳入目标责任实施范围;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要求教师对学生的家访率每年要达到90%以上;开展家庭教育经验交流活动,及时推广先进的教子经验;建立“家校联系卡”等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并先后被评为海南省“安全文明生态学校”、海南省“法律进学校先进单位”和乐东县“平安学校”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