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人才网-免疫接种注意事项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1-12-06 浏览

1、流感疫苗接种部位为上臂三角肌肌肉或皮下注射,严禁静脉注射。

2、疫苗应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严禁冻结后使用。接种前将疫苗从冷藏容器内取出,尽量减少开启冷藏容器的次数。冷藏容器内的冰排溶化后,应及时更换。

3、疫苗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注射前要充分摇匀。

4、流感疫苗不能与脊髓灰质炎糖丸、麻疹、风疹、甲肝等活疫苗同时接种,前后必须间隔一个月以上。

5、接种时用75%酒精由内向外螺旋式对接种部位皮肤进行消毒,涂擦直径≥5cm,待晾干后立即接种。

6、在接种室/台分别设置醒目的疫苗接种标记,避免错种、重种和漏种。

7、接种点应备有1:1000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供发生休克时急救用。

8、注射器等相关废弃物应及时回收并销毁。

 

温馨提示

一、接种疫苗后请您做到:

1.接种后请在接种地点观察15分钟到30分钟。
2.接种部位24小时内要保持干燥和清洁,尽量不要沐浴。
3.接种后如接种部位发红,有痛感、低烧等,这些情况都属正常,一般24小时之后会自然消失。
4.如果出现持续发烧等现象,可以就近到医院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
二、如果您接种后出现异常反应,请及时赴医院就诊。如果您对接种工作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您与接种门诊联系。

 陵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门诊电话:0898-83317010